第三百九十五章 贫民

    第三百九十五章 贫民 (第1/3页)

        大明朝的整体税收数字,还是十分可观的。

    万历十五年,大明的总税田是七亿零一百万亩,总田赋是二千六百六十九万石。到了崇祯十四年,因为三饷的加派,征收的税收更多。即便是按照万历十五年的田赋数字,按崇祯十四年的粮价,崇祯朝每年的总税收也至少有六千六百七十二万两银子。

    这个数字看上去十分惊人,似乎足够大明朝招募兵马平贼却奴,但是实际情况是,这些征收的田赋并不全部缴入国库。

    明代各地的田赋可分为两类;其一,起运;其二,存留。“省直银粮,名色虽不一,大约田赋、均徭二项,不离起解、存留两款”。所谓起运,就是运到中央政府或其他省的府、州、县或各边镇、都司、卫所等军事区域的部分。存留就是留供本地开销的部分。

    地方上收取的大量税收是直接供给给卫所、都司和地方衙门的消耗,真正上缴给国库的,只占其中很小一部分,一年不过几百万两。如嘉靖二十八年,国库“太仓库”岁入不过三百九十五万两。正因为如此,天子朱由检才如此缺钱,要不断加征税银。

    但对于在地方上征税的李植来说,这庞大的税收基数是个好事情。他稍微增加二成田赋,就能得到很大的收益。

    增加二成田赋后,李植每年可以多得折色银三十一万五千两,得本色田赋六万三千石。按现在粮食市价,六万三千石本色麦子相当于十五万七千两银子。加上折色,李植一年可以从天津新税制上赚取四十七万二千两银子。就算刨去一千多名税务人员的开支,还有四十万两净赚。

    李植得知自己的征税方法可以为自己赚四十多万两银子,十分高兴。

    李植心情愉快地带着谢良友和两百亲卫来到了曹姓缙绅家,收取新税制下的第一笔税银。

    曹姓缙绅没有反抗李植的意思。李植在天津大开杀戒杀了那么多官员,天津的地主们哪里还敢和李植作对?虽然交纳赋税很可能让奸猾下人带着投献来的田地离开。但是银两田地毕竟是身外之物,此时还是顺从兴国伯的新税制,保住性命为上。

    曹姓缙绅家里有旱田一千七百三十一亩,如今李植均平田赋,他每亩地每年要交纳七升一合的田赋,一千多亩地合计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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