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 日常案(四)
第三百五十五章 日常案(四) (第2/3页)
弟,一个习武之人,块头很大,当时和于花都在教学楼,有能力杀人。李淑文的弟弟是嫌疑人,但从审讯上来看,他不像凶手。”
苏诚再道:“化学老师,他具备杀死于花的动机,也能制作出杀死于花的时间。但是化学老师的体力我认为不是很好,我不认为一位五十多岁的学者能将于花扔出教学楼,期间于花没有反抗。”如果有肢体冲突,尸检是可以发现的。于花尸体没有任何肢体冲突的痕迹。
左罗问:“你意思是化学老师可以排除嫌疑?”
苏诚道:“我建议提审李淑文弟弟,如果可以排除他的嫌疑,那么凶手只能是化学老师。”
左罗不满:“侦探就是这么办案的?现在明显李淑文弟弟嫌疑最大,你的依据是什么?”
苏诚回答:“李淑文弟弟不过十六周岁,他如果杀人,一审问肯定要尿,除非他是反社会人格。我虽然不认为化学老师有将于花扔出教学楼的体力,但是我始终觉得他有能力做到。我特别在意一个可疑的地方,于花这样社交女王,死亡当晚参加派对竟然没有更新自己的博客,而且于花不是住校生,她提前结束了派对,前往教学楼,这种行为会不会太古怪了?”
左罗道:“那既然这样,兵分两路,白雪,你跟着苏诚。”
……
左罗审讯李淑文弟弟:“小李同学,有人证证明你购买了口罩后前往教学楼。”
李淑文弟弟道:“好吧,我说实话,我就想揍她一顿。”
李淑文弟弟因为未成年,旁边有警局派遣的法律顾问陪同,法律顾问提醒道:“主观想的,客观没有发生的,你要说清楚。”
李淑文弟弟抬头,木然看左罗:“没有发生。我本想替姐姐出口气。”
左罗手中的笔慢慢在桌子上敲一下,回来,再敲一下,审视的看着李淑文弟弟,许久后问:“你对于花是什么看法?”
“看法?”
“对,容貌,为人,等等。”
“我……我不知道。”
左罗道:“小李同学,你知道不知道自己现在有多大麻烦?”
李淑文弟弟道:“我没有杀人。”
这句话有意思,这句话隐含的意思是,李淑文弟弟竟然知道一些东西,但是他不想说,也不想再编了。李淑文弟弟从来没面对警察,之前却有伪证,说明里面一定有问题。
左罗看李淑文弟弟:“你是不是看见了什么?”
李淑文弟弟摇头:“没有,你们抓我吧,反正我没有杀人。”
左罗思考着,道:“我记得在我读警察学校时候有次考试,有这么一道题,有位游泳教练,因为他的妻子出轨两人准备离婚,一天教练骑车回家,路过清湖,听见有人呼救,于是下到清湖堤坝边,只见自己的妻子正在呼救,情夫在水中挣扎。”
李淑文弟弟问:“教练一走了之,问教练是否有罪?”
“不,教练跳下水了。”
李淑文弟弟嘲笑:“原来是个以德报怨的君子,这种好人不多,应该属于国宝级人物。”
左罗道:“你又猜错了,教练没有救人,而是游到了妻子情夫附近,欣赏着情夫最后被淹死。”
“啊?”
左罗道:“这道题不难,答案就是教练无罪,因为他不是法律义务救助人,警察,消防如果见死不救,那是犯罪。其次,不是教练导致情夫落水,他没有救助义务。但是这个是发生在清湖的真实案件,事后教练妻子自杀,教练也活在愧疚中,离开了A市,离开之前给情夫的家人写了一封道歉信。”
“你想说什么?”
“于花确实用阴谋导致你姐姐失去了一些东西,但是首先是你姐姐有错,毕竟是她做了事情被抓住了把柄。敢作敢当,没什么。其次,于花并不是罪大恶极之人,她是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她死了,而你,就冷漠的看着她死去。你会不会觉得自己如同那位教练一样,你本有能力救她。”
李淑文弟弟反驳:“怎么可能,那是一瞬间的事……”
法律顾问立刻道:“左队,你在诱供,我当事人可以不对这句话负责。”
左罗点头,看李淑文弟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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