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章 离婚
第四百章 离婚 (第3/3页)
重新摆放,弄得焕然一新,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在准备婚房呢,她每天期待着唐青云回家,绝没想到,等来的是离婚手续,而且这个婚离得如此神速!
当有人把离婚证书递到手上,吴晓文还反应不过来,拿着慢慢翻看,等意识到她和唐青云的婚姻真的完了,泪水顿时流了满脸。
吴玉轩和林爱真像无头苍蝇般四处乱撞,去唐宅没有用,就去找曼曼和浩浩,试图让他们姐弟出面,不要父母离婚,但他们最终彻底失望了:曼曼是一如既往神龙不见首尾,连浩浩也连面都没给他们见着。
既然非离不可,唐青云就干脆利落直接走的司法程序,八十年代离婚手续还是很繁杂的,调查调解谈判什么的,而且还得当事夫妻双方一同露面,但唐家人要离婚,势在必行的事,就没有那么复杂了,唐青云和吴晓文都不必露面,自有经办人拿着文件两边跑,双方在文件上签个字就可以了。
离婚理由,表面上说的自然是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再继续一起生活下去,而实际上,吴晓文见到了她和白立华那些“浪漫美妙”的照片,有野外的,也有室内的,送相片的人提醒她看标注日期,告诉她:这些照片可都是通过她亲妹妹吴晓蕊拿到的!
吴晓文又气又恨,却只能打落牙吞进肚,她没有半点犹豫,不吵不闹就答应了离婚,以换取相底和余下的一部分照片。
如果没有照片,她可以死咬不承认,坚决不离婚,但很显然这些照片唐青云都看见了,她终究没有那么厚的脸皮,再说,她还得为白立华着想,这些照片如果落入有心人手里,拿去威胁白立华,他的大好前程就完了!
宁可我委屈,也不能让立华受牵连!
这是吴晓文在离婚事件中唯一能拿来安慰自己的。
萱萱跟唐青云没有血缘关系,是吴晓文自己认的养女,吴晓文自己负责。浩浩未成年,抚养权归唐青云,除此之外,夫妻俩十几年间搬了好几次家,每次都是把用过的家俱等物送人或扔掉,根本没攒着什么东西,不存在可分割的共同财产,唐家给了吴晓文五万块钱,做为离婚后的安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