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三四章 简陋村庄

    第九三四章 简陋村庄 (第2/3页)

后世包头市)、朔方(后世巴彦淖尔市)等地,累计接收和安置了来自甘肃、陕西、山西和河南的逃荒汉民,五万四千七百八十一户,男女老幼共计二十一万八千七百六十六口。

    其中,比重最大的一批汉民,就是失去了家园的甘肃河西之地的汉人百姓。

    这些人因为之前梅之焕的提议,也因为李邦华、袁崇焕的决策,彻底放开了官军手中控制的西北长城一线各个关口,使得他们逃出了河西,也逃出了生天。

    如今这些人,顺其自然地在朔方镇守府和九原镇守府控制下的地方重新获得了土地,重新编户齐民,归入了河中巡抚的治下,并在旱涝保收最肥沃的后套平原上,开垦了大量的农田。

    与此同时,宣大总督杨鹤则在宣大地区的抗击建虏之战结束以后,就开始奉命收拾被建虏蹂躏破坏成了几乎是一片白地的宣大地区。

    宣大关内的地区,也就是大同府和宣府原来的辖地还好一点,虽然百姓死伤惨重,户口十不存一,但是村庄、城镇里至少还有房屋,还有成片成片阡陌纵横的农田。

    根据皇帝的指点,宣大总督府通过出售与拍卖的方式,优先分配那些上好的农田,获得了一笔无偿安置其他流民出关屯垦的银子。

    而那些身无分文的饥民流民,则按照与宣大总督府之前的约定,或者通过提供定期的劳役,来换取宣大的土地;或者签订契约,接受以较高的地租无偿得到宣大的土地。

    宣大总督府以这样的方式,在宣大地区运行了将近一年,使得朝廷在重建宣大之地的问题上,减轻了极大的负担。

    大量来自南方的商人,在宣大购买土地,然后然后自发地从江淮地区招来流民,在这里办起了商屯,以便就近生产边军都督府需要的粮食,来换取如今由边军都督府、户部以及内务府三家共同控制的盐引。

    随着晋商集团的根除,之前控制着宣大边地贸易的商人势力基本上被清了个干干净净。

    但是这却并不意味着朝廷的开中法,会因此而废止,或者会不废而废。

    因为在大明朝的治下,总是会有一些商人,愿意为了获取食盐买卖的利润而往边地运粮的。

    不过也有不少精明的江浙商人,为了避免长途跋涉运送粮食的损耗,干脆就在边地左近大量购置土地,招募流民耕种,直接以出产的粮食换取盐引。

    这种形式的募民屯垦活动,就叫作商屯。

    而如今在宣大边地的许多地方,都建起了许多这样的商屯。

    杨鹤就任宣大总督之后,在宣大地区推行的鼓励商屯的政令,虽然在宣大地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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