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英吉利的卖国条约
第491章 英吉利的卖国条约 (第1/3页)
随着英吉利金融市场濒临崩溃,华夏帝国的谈判代表团负责人薛福成知道,谈判即将完成。
果然,罗斯伯里伯爵终于与薛福成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大英吉利帝国远东太平洋地区的所有利益,包括前清廷签署的天津上海广州香港等全部租界割地,交还给华夏帝国。
第二,远东西南太平洋所有原英吉利帝国的所有利益,包括全部殖民地,全部让渡给华夏帝国。
第三,印度洋沿岸原英吉利殖民地面甸、马来半岛、安达曼群岛以及印度洋中部原英吉利帝国掌控的岛屿,全部让渡给华夏帝国。
第四,澳大利亚上所有的英军立即停止抵抗,交割给华夏帝国的军队。
第五,英吉利帝国承认华夏帝国控制高丽半岛、倭国群岛、鲜卑地(西伯利亚)的利益。
第六,英吉利帝国向华夏帝国交付六亿英镑军费赔偿,第一次交付三亿英镑,其余分三年交付完毕,华夏帝国以三年为期释放英军二十七万俘虏。
第七,从两个最高权力机构批准条约之日起,双方停止敌对军事行动,回到各自防地。
因为最后这一条,双方还争吵了一天,罗斯伯里坚持从签署条约之日起,双方立即停止战争状态,华夏帝国军队退回条约规定的领土区域。
但薛福成对此嗤之以鼻,他坚持要等到两国立法机构和最高权力机关批准,方可军队回撤。
罗斯伯里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但就这一条他难以答应,因为大英吉利帝国的经济形势已经等不起,如果再拖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
但薛福成宁愿谈判破裂,也要坚持他的意见。
“贵公使要不要请示贵国大皇帝陛下?”罗斯伯里又一次被激怒,口不择言地说了一句。
薛福成果然勃然大怒,一拍桌子,重重地道:“既然我国皇上已经授权于我为全权谈判代表,我的意见就是我国皇帝的意见,无须再浪费时间!如果再达不成共识,那我将宣布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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