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泰誓上第一

    卷十一 泰誓上第一 (第2/3页)

肃亦云:“《泰誓》近得,非其本经。”马融惟言后得,不知何时得之。《汉书》娄敬说高祖云:“武王伐纣,不期而会盟津之上者八百诸侯。”伪《泰誓》有此文,不知其本出何书也。武帝时董仲舒对策云:“《书》曰:‘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入于王屋,流为乌。周公曰:“复哉!复哉!”’”今引其文,是武帝之时已得之矣。李颙集注《尚书》,於伪《泰誓》篇每引“孔安国曰”,计安国必不为彼伪书作传,不知颙何由为此言。梁王兼而存之,言“本有两《泰誓》,古文《泰誓》伐纣事,圣人选为《尚书》。今文《泰誓》观兵时事,别录之以为《周书》”,此非辞也。彼伪书三篇,上篇观兵时事,中下二篇亦伐纣时事,非尽观兵时事也。且观兵示弱即退,复何誓之有?设有其誓,不得同以《泰誓》为篇名也。



    泰誓大会以誓众。



    [疏]传“大会以示众”○正义曰:经云:“大会于孟津”,知名曰《泰誓》者,其“大会以示众”也。王肃云:“武王以大道誓众。”肃解彼伪文,故说谬耳。《汤誓》指汤为名,此不言“武誓”而别立名者,以武誓非一,故史推义作名《泰誓》,见大会也。《牧誓》举战地,时史意也。顾氏以为:“泰者,大之极也。犹如天子诸侯之子曰太子,天子之卿曰太宰,此会中之大,故称《泰誓》也。”



    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三分二诸侯,及诸戎狄。此周之孟春。○“惟十有三年春”或作“十有一年”,后人妄看序文辄改之。



    [疏]“惟十”至“孟津”○正义曰:此三篇俱是孟津之上大告诸国之君,而发首异者,此见大会誓众,故言“大会于孟津”;中篇徇师而誓,故言“以师毕会”;下篇王更徇师,故言“大巡六师”,皆史官观事而为作端绪耳。○传“三分”至“孟春”○正义曰:《论语》称“三分天下有其二”,中篇言“群后以师毕会”,则周之所有诸国皆集。《牧誓》所呼有“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知此大会,谓三分有二之诸侯及诸戎狄皆会也。序言“一月”,知此春是“周之孟春”,谓建子之月也。知者案《三统历》以殷之十二月武王发师,至二月甲子咸刘商王纣,彼十二月即周之正月建子之月也。



    王曰:“嗟!我友邦冢君,越我御事庶士,明听誓。冢,大。御,治也。友诸侯,亲之。称大君,尊之。下及我治事众士,大小无不皆明听誓。



    [疏]传“冢大”至“听誓”○正义曰:“冢,大”,《释诂》文。侍御是治理之事,故通训“御”为治也。同志为“友”,天子友诸侯,亲之也。《牧誓》传曰:“言志同灭纣。”令总呼国君皆为大君,尊之也。“下及治事众士”,谓国君以外卿大夫及士诸掌事者。“大小无不皆明听誓”,自士以上皆总戒之也。



    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生之谓父母。灵,神也。天地所生,惟人为贵。



    [疏]传“生之”至“为贵”○正义曰:万物皆天地生之,故谓天地为父母也。《老子》云:“神得一以灵。”“灵”、“神”是一,故“灵”为神也。《礼运》云:“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言人能兼此气性,馀物则不能然。故《孝经》云:“天地之性人为贵。”此经之意,天地是万物之父母,言天地之意,欲养万物也。人是万物之最灵,言其尤宜长养也。纣违天地之心而残害人物,故言此以数之,与下句为首引也。



    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人诚聪明,则为大君,而为众民父母。○亶,丁但反。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沈湎冒色,敢行暴虐,沈湎嗜酒,冒乱女色,敢行酷暴,虐杀无辜。○湎,面善反。冒,莫报反,注下同。嗜,市志反,《切韵》常利反。酷,苦毒反。



    [疏]传“沈湎”至“无辜”○正义曰:人被酒困,若沈於水,酒变其色,湎然齐同,故“沈湎”为嗜酒之状。“冒”训贪也,乱女色,荒也。“酷”解经之“暴”,“杀”辞经之“虐”,皆果敢为之。案《说文》云:“酷,酒厚味也。”酒味之厚必严烈,人之暴虐与酒严烈同,故谓之“酷”。



    罪人以族,官人以世,一人有罪,刑及父母兄弟妻子,言淫滥。官人不以贤才,而以父兄,所以政乱。



    [疏]传“一人”至“政乱”○正义曰:秦政酷虐,有三族之刑,谓非止犯者之身,乃更上及其父,下及其子。经言“罪人以族”,故以三族解之。父母,前世也;兄弟及妻,当世也;子孙,后世也。一人有罪,刑及三族,言淫滥也。古者臣有大功,乃得继世在位。而纣之官人,不以贤才,而以父兄,已滥受宠,子弟顽愚亦用,不堪其职,所以政乱。“官人以世”,惟当用其子耳,而传兼言“兄”者,以纣为恶,或当因兄用弟,故以“兄”协句耳。



    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土高曰台,有木曰榭,泽障曰陂,停水曰池,侈谓服饰过制。言匮民财力为奢丽。○榭,《尔雅》云:“有木曰榭。”本又作谢。陂,彼皮反。障,之亮反。匮,其愧反。



    [疏]传“土高”至“奢丽”○正义曰:《释宫》云:“宫谓之室,室谓之宫。”李巡曰:“所以古今通语,明实同而两名。”此传不解“宫室”,义当然也。《释宫》又云:“阇谓之台。有木者谓之榭。”李巡曰:“台积土为之,所以观望也。台上有屋谓之榭。”又云:“无室曰榭,四方而高曰台。”孙炎曰:“榭但有堂也。”郭璞曰:“榭即今之堂堭也。”然则榭是台上之屋,歇前无室,今之厅是也。《诗》云:“彼泽之陂。”《毛传》云:“陂,泽障也。”障泽之水,使不流溢谓之“陂”,停水不流谓之“池”。“侈”亦奢也,谓依服采饰过於制度,言匮竭民之财力为奢丽也。顾氏亦云:“华侈服饰。”二刘以为宫室之上而加侈服。据孔传云“服饰过制”,即谓人之服饰,二刘之说非也。《殷本纪》云:“纣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牣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聚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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