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泰誓中第二

    卷十一 泰誓中第二 (第3/3页)

十人。”而孔子论之有一妇人焉,则十人之内其一是妇人,故先儒郑玄等皆以十人为文母、周公、太公、召公、毕公、荣公、太颠、宏夭、散宜生、南宫括也。



    虽有周亲,不如仁人。周,至也。言纣至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少仁人。



    [疏]传“周至”至“仁人”○正义曰:《诗毛传》亦以“周”为至,相传为此训也。武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则纣党不多於周。但辞有激发,旨有抑扬,欲明多恶不如少善,故言“纣至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少仁人”也。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言天因民以视听,民所恶者天诛之。○恶,乌路反,一音如字。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己能无恶於民,民之有过,在我教不至。



    [疏]“百姓有过,在予一人”○正义曰:言此者,以上云民之所恶,天必诛之,己今有善,不为民之所恶,天必佑我。令教化百姓,若不教百姓,使有罪过,实在我一人之身。此“百姓”与下“百姓懔懔”,皆谓天下众民也。



    今朕必往,我武惟扬,侵于之疆,扬,举也。言我举武事,侵入纣郊疆伐之。○疆,居良反。取彼凶残,我伐用张,于汤有光。桀流毒天下,汤黜其命。纣行凶残之德,我以兵取之。伐恶之道张设,比於汤又有光明。



    [疏]“今朕”至“有光”○正义曰:既与天下为任,则当为之除害,今我必往伐纣。我之武事惟於此举之,侵纣之疆境,取彼为凶残之恶者。若得取而杀之,是我伐凶恶之事用张设矣。汤惟放逐,我能擒取,是比於汤又益有光明。○传“扬举”至“伐之”○正义曰:《文王世子》论举贤之法云:“或以事举,或以言扬。”是“扬”、“举”义同,故“扬”为举也。於时犹在河朔,将欲行適商都,言我举武事,侵入纣之郊疆,往伐之也。《春秋》之例有:“锺鼓曰伐,无曰侵。”此实伐也,言“往侵”者,“侵”是入之意,非如《春秋》之例无锺鼓也。



    勖哉,夫子!罔或无畏,宁执非敌。勖,勉也。夫子谓将士。无敢有无畏之心,宁执非敌之志,伐之则克矣。○将,子匠反,下篇注同。



    [疏]“勖哉”至“非敌”○正义曰:取得纣则功多於汤,宜勉力哉!“夫子”,将士等。呼将士令勉力也。以兵伐人,当临事而惧,汝将土等无敢有无畏轻敌之心,宁执守似前人之强,非己能敌之志以伐之,如是乃可克矣。○传“勖勉”至“克矣”○正义曰:“勖,勉”,《释诂》文。呼将士而誓之,知“夫子”是将士也。《老子》云:“祸莫大於轻敌。”故今将士“无敢有无畏之心”,令其必以前敌为可畏也。《论语》称:“子路曰:‘子行三军则谁与?’孔子曰:‘必也临事而惧。’”令军士等不欲发意轻前人,宁执非敌之志,恐彼强多,非我能敌,执此志以伐之,则当克矣。



    百姓懔懔,若崩厥角。言民畏纣之虐,危惧不安,若崩摧其角,无所容头。○懔,力甚反。



    [疏]传“言民”至“容头”○正义曰:“懔懔”是怖惧之意,言民畏纣之虐,危惧不安,其志懔懔然。以畜兽为喻,民之怖惧若似畜兽崩摧其头角然,无所容头。顾氏云:“常如人之欲崩其角也,言容头无地。”隐三年《穀梁传》曰:“高曰崩,头角之称崩,体之高也。”



    呜呼!乃一德一心,立定厥功,惟克永世。”汝同心立功,则能长世以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