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泰誓下第三

    卷十一 泰誓下第三 (第3/3页)

恶纣逆道,断绝其命,故下是丧亡之诛。○丧,苏浪反。断,丁管反。恶,乌路反。



    [疏]传“祝断”○正义曰:哀十四年《公羊传》云:“子路死,子曰:‘天祝予!’”何休云:“祝,断也。”是相传训也。



    尔其孜孜,奉予一人,恭行天罚。孜孜,劝勉不怠。○孜音兹。



    “古人有言曰:‘抚我则后,虐我则雠。’武王述古言以明义,言非惟今纣恶。独夫受,洪惟作威,乃汝世雠。言独夫,失君道也。大作威杀无辜,乃是汝累世之雠。明不可不诛。树德务滋,除恶务本,立德务滋长,去恶务除本。言纣为天下恶本。肆予小子,诞以尔众士殄歼乃雠。言欲行除恶之义,绝尽纣。○殄,徒典反。纤,子廉反。尔众士其尚迪果毅,以登乃辟。迪,进也。杀敌为果,致果为毅。登,成也,成汝君之功。○毅,牛既反。



    [疏]传“迪进”至“之功”○正义曰:“迪,进”、“登,成”皆《释诂》文。“杀敌为果,致果为毅”,宣二年《左传》文。“果”谓果敢,“毅”谓强决。能杀敌人谓之为“果”,言能果敢以除贼。致此果敢是各为“毅”,言能强决以立功。皆言其心不犹豫也。军法以杀敌为上,故劝令果毅成功也。



    功多有厚赏,不迪有显戮。赏以劝之,戮以威之。呜呼!惟我文考,若日月之照临,光于四方,显于西土。称父以感众也。言其明德充塞四方,明著岐周。惟我有周,诞受多方。言文王德大,故受众方之国,三分天下而有其二。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推功於父,言文王无罪於天下,故天佑之,人尽其用。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若纣克我,非我父罪,我之无善之致。



    [疏]传“若纣”至“之致”○正义曰:言克受乃是文王之功,若受克予非是文王之罪。而言“非我父罪,我之无善之致”者,其意言胜非我功,败非父咎,崇孝罪己,以求众心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