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三十五 突如其来的指令
四百三十五 突如其来的指令 (第2/3页)
买,所以穿戴整齐后,背上挎包,拿起手机就要出门。
就在薛玉秀即将拉开房门时,手机突然传来了收到短信的提示音。并没有在意,以为是有英豪发给自己的,所以薛玉秀还是打开房门走到走廊上才拿出手机看了一眼。
只是看了一眼,薛玉秀却突然转身并迅速打开房门又回到了室内。
“你母亲的身体差不多也该恢复了吧?……。”
仅仅是开头的这一行字,就让薛玉秀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定了定心神才继续往下看。
“……马上把杨玉堂除洗钱以及纹身案之外的罪行全部抛给警方。”
薛玉秀缓缓放下肩上的挎包,脱下外面的大衣服,坐到沙发上愣了足有十几分钟。
对方显然已经知道了母亲前来并住在人民医院的消息,那么他们知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警方控制。或者说知不知道自己正在配合警方的实情?
另外,杨玉堂除去洗钱和纹身案之外的罪行,自己所掌握的就只有杨玉堂向相关政府部门人员行贿的事实。尽管隐约感觉杨玉堂应该也参与到杨文静遇害案中,却并没有掌握什么确凿的证据。
前者,由于警方一直没有询问有关杨玉堂商业上的相关问题,所以一直把主要精力放在“山姆大叔的眼泪”相关动向,放在复仇上的薛玉秀并没当回事,也就没有主动提及。
后者,在警方不主动询问的前提下,薛玉秀更不可能多说什么。
至于警方何以一直没有涉及这两个问题的缘由,也是薛玉秀最近才想明白的。应该是警方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才会如此的。其中的道理也很简单——一旦因为自己提供的信息,破获了杨玉堂的更多犯罪事实,警方可能也不敢保证不会传到“山姆大叔的眼泪”耳中。那样一来就等于把自己已经暴露,并已经被警方控制的消息告诉了对方。
可是,他们为什么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命令自己主动把杨玉堂的其他犯罪事实抛给警方呢?
尽管一时想不明白,但是从字里行间,特别是对方用的是“抛给”警方,而不是用“供述”给警方这样的字眼,薛玉秀还是敏锐地感觉到,是不是说明他们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警方控制,并正在配合警方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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