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遇袭

    第二百零七章 遇袭 (第2/3页)

了一下,他的德鲁伊法术里面并没有能够攻击的,火球术也就是可以拿来点香烟的,慢慢悠悠的肯定会被躲开。只要他们俩人能顺利进入suv中就行,可现在自己两人稍微一动就可能引起野狗们的注意。

    苏景花容失色。她紧紧咬着牙齿,完全不知道做些什么才好,作为一个在澳洲呆了多年的人她很清楚野狗咬死人的事情不要太多。

    领头的野狗仰着头,迈着脚步朝前面走着,外表跟家养的狗差不多,可是猛地一嗓子嚎叫却让人联想到狼,或许这是最接近狼的狗。

    这几只野狗身体瘦长,面部尖,毛色大多为土黄色或棕色,也有少数是黑色和白色。野狗的外貌跟家养的土狗相似。可是动作更加敏捷,听觉和嗅觉都更为敏锐,浓密的尾巴更似是狼。与家犬尤为不同的是,家犬是吠叫,而野狗则是嚎叫。

    野狗遍及于澳洲北部、中部和西部的森林、平原和山地。野狗喜欢靠近水源,其栖息地也就靠近牧场、溪流和河岸。它们或独居或小群聚居,群内有森严的等级制,相当于人类的母系社会。之前王皓等人在黄金牧场里面就曾经击毙过几只野狗,没想到现在又对上了它们的同胞,还真是阴魂不散。

    野狗喜欢偷取东西。也不仅仅因为它们嘴馋,有时候是因为它们好奇和顽皮的本性。它们会将露营者的床单、气垫床撕成碎片,拖鞋也成为它们追逐打闹的玩具,有时连相机也遭遇它们的“横手”。恼羞成怒的人们对其进行驱赶。会引起它们的仇恨,它们会夹着尾巴逃跑,可是不久又会出现,在附近虎视眈眈。

    它们还喜欢挑选目标,跑到人们身边,想逗人玩。可是如果人类回应不当。野狗立刻从“朋友”变成致命的敌人。例如人们看到野狗,觉得好玩,用食物引诱它们靠近,然后伸出手去摸野狗。野狗不喜欢被抚摸,特别是抚摸头部的行为会被误认为敌对攻击,野狗于是毫不犹豫地化身成凶猛的狼。

    如果人类响应野狗的挑逗,跟它们跑跑闹闹,它们会将人类当成自己同伴,扑上来又抓又咬。可怜人类并没有野狗的厚皮毛,接受不了它们的友好玩闹。野狗喜欢追逐,如果人类转身跑走,它们会兴奋不已地穷追不舍,直到咬住逃跑者的脚关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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