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下一个目标!
第十四章 下一个目标! (第2/3页)
现前者当真如我所预估的那样,工作了40多年,立下了无数赫赫战功,当以这点来说,方叔无愧于黑金市警局一把手。
只是,不知道如此神勇的方叔,面对这起黑金案,为什么一直显得有些畏首畏尾的。
至于林晓雪,因为刚调来黑金市没多久,所以展示出来的资料有限,不过档案上面的证件照,却也是女神级别的。
这么标志的容颜,放着大把明星模特的机会不去,偏偏要来黑金市当个法医。莫不是,这其中有什么故事?有机会真得和她做个深入交流。
就在这时,或是许脑子一热,又或者是带着些许侥幸的心理,我对着面前的搜索栏,鬼使神差的打进去了刘子歌三个字。
片刻之后,眼前的页面,只显示出三条信息。其中两个是在押犯人,另外一个则是警局的警员,遗憾的是,三个都是男人。
我瞥见了鼠标边上的一个关联搜索,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点下了这个选项,随后,按下了确定键。
霎时间,页面里当真跳出了几十条有关的讯息,凡是与刘子歌这三个字有关联的人员,全都显示在屏幕上。
什么父母叫刘子歌啊,配偶叫刘子歌啊,等等。
脑袋越发昏沉的,我撑着脑袋,将出来的信息悉数浏览的一遍。
突然间,眼前一阵恍惚,我瞥见了一条十分关键的信息,那条信息记录的人物,就算我化成灰也不会忘记。
信息的主人,正是不久前,将我陷害于此的刘媚。
刘媚,女,29岁,G省黑金市人,曾犯卖淫罪,被多次关押于警局,进行批评教育,关联搜索显示,刘媚的曾用名,正是刘子歌!
对了,曾用名!
我们只知道去找叫做刘子歌的人,却忽略了曾用名这一条关键的信息。
而且,发现那只狗尸体的地方,正是在刘媚家对面的楼道里,而且,在她家丢失的那个红衣,正好是被那个疑似凶手的怪人给偷走的。
以上种种理由,再结合那个凶手之前的习惯,我几乎可以确定,刘媚,正是那个变态杀人狂下一个动手的目标!
冷汗不断从额头上涌出,这么一刻,我感觉心脏跳动的无比剧烈,好像要蹦跳出胸口了一般。
刘媚刚从警局离开没多久,谁都不会想到,她竟然早已经被被那个变态杀手盯上了,离着对方下定死亡的期限,没有多久了,我必须早点将事情告诉给方叔他们,好留有准备计划的时间。
转身,冲去大门边上,不料脚下一阵趔趄,猛地之下直接翻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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