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这面子必须得给

    第296章 这面子必须得给 (第2/3页)



    不过这一世的邵杰锋显然没有上一世的记忆,他只是因为关注到了《非诚勿扰》,知道《非诚勿扰》的冠名权仍然待价而沽,于是找到了Hypnus公司想要碰碰运气。

    邵杰锋知道《非诚勿扰》的冠名权已经炒到了一亿以上的高价,所以这一单他没让下面的广告部门经手,亲自打电话到Hypnus公司,联系过刘小溪之后又亲自拨打了汪谦的手机,和汪谦说了两亿冠名《非诚勿扰》的意向。

    得知汪谦在邶京,邵杰锋亲自开车把汪谦接到了他们公司。汪谦原本和林妙音在旅游,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和客户见面详谈合同的事情,但邵杰锋不一样,这面子他必须得给。

    不过这个价值两亿的合同能最终签订,并非邵杰锋一时脑热拍脑门决定下来的,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在把汪谦接到公司,正式签订合同之前,邵杰锋向汪谦提出了让汪谦给他们的主打产品高档水晶杯品牌‘永恒之心’提供一个不亚于酥芙巧克力的‘只溶在口、不溶在手’的广告创意,如果能让他满意,他将毫不犹豫对《非诚勿扰》进行冠名。

    汪谦很快便给邵杰锋想到了一个广告创意,他相信邵杰锋的人品,所以在合同未签订的情况下就把创意详详细细地告诉了邵杰锋。

    邵杰锋对汪谦的这个创意赞不绝口,对汪谦的信任也非常感动,这才有了后来当着各大新闻媒体记者的面签订冠名合同的一幕。

    在合同签订之后,现场新闻媒体立刻把这个无比劲爆的消息在各自的媒体公布了出来,而且全部是头条。

    ……

    Hypnus公司。

    “《非诚勿扰》的冠名权卖出去了!江山暴风公司!两亿!”

    “还真有人傻到愿意出两亿冠名啊!这世界太疯狂了!”

    “敢于出两亿冠名的并非傻,而是聪明人,《非诚勿扰》现在的影响力丝毫不亚于《新闻联播》!”

    “早知道能卖两亿,在节目开始之前只两千万的时候,我应该找朋友把这冠名权囤下来,一转手就赚一亿八千万啊!一夜之间暴发啊!”

    “Hypnus公司这次发大财了!冠名费两亿,整体广告费少说能达到八到十亿!只给楠浒电视台交三千万的话……我不敢算下去了,这钱也赚得太容易了吧?”

    “嘘,我听说合同上签订的是如果亏了钱,由汪总一人承担,但如果赚了钱,抛去所有成本,Hypnus公司只拿一千万的利润,其余的全是汪总的。”

    “我靠!那他这次要赚多少钱?”

    “制作一个节目就进入了华国富豪榜!发大财了啊!”

    “这钱不能都让他拿了吧?”

    “别人凭借能力拿钱,有什么不行的?”

    ……

    综艺微信群。

    “尘埃落定,投资不到三百万的《非诚勿扰》冠名权卖了两个亿!超出投资七千万的《歌王争霸》冠名权三千万近七倍!”

    “这件事真的让我很无法理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