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5章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第555章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第1/3页)
“目前呼吁比较多的办法,是希望上级管理部门加强监管。面对人数众多的低素质从业人员,上级管理部门监管的难度确实比较大……归根到底,还是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拨更多的专项款,很可能是一笔庞大的财政支出,在目前的国情下,很多地方都要用钱、都要投入的情况下,想让上级主管部门把钱用到这方面,恐怕不太现实。”
“也有人提出设定幼师收入补偿制度,通过提高待遇弥补幼师心理落差以增强职业认同感,甚至通过职称评定等方式将幼师纳入教育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对幼师上岗进行资格审查、定期考核、不定期淘汰等等。说白了,这方面还是需要增加幼儿教育方面的投入,而且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和上面的理由一样,想让上级主管部门把钱用到这方面,还是不太现实。”
“相比起我们的孩子,可能有些人认为其他的事情更重要、更值得投入。或许,要等到我们的孩子长大了,等他们生了孩子的那一代,才能享受到真正严格监管的幼儿教育吧?”
“不指望上级管理部门加强监管方面的投入,那就只能另想办法,有技术派提议装手机监控软件,让家长随时可以看到自己的孩子,全民监督幼儿园。但这一做法也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很多幼儿园里已经布满了摄像头。但总会有死角,比如某家三种颜色的幼儿园,根据法院的判决书,虐童幼师们把孩子拖到监控死角,比如厕所扎针,说明她们已经有充分的反侦查能力。你总不能把厕所也装摄像头吧?”
“其次,这是一种信任感全面崩塌的问题。幼师和家长之间,不再有信任,而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这种关系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敌对,最终是不是一定会带来好的结果,也是要打个大问号的。”
“父母们在这件事上的心态很简单,他们视若珍宝、重视程度甚至超过自己生命的心肝宝贝,在监控视频里,在幼儿园工作人员手中,就象个物品,象快递员对待快递包裹那样,想踢就踢、想打就打、想虐就虐。”
“事实就是本该对儿童爱护备至,而且具备应对儿童哭闹职业能力的幼师们,良心早就不知道被什么吃了,对于违法行为毫无畏惧,很任性地对待顾客托付给他们的爱子爱女,让身为父母的,如何能放心把子女交到他们手中?”
“很多评论者说:如果是我的孩子碰到这种人,我一定十倍还施于这些禽兽的身上!法律很远,拳头很近!”
“但事实上,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样的事平淡如水收尾的可能性很大,虐童案以前有很多起,今后也不会少。大家有心可以去查一查各起儿童伤害案件中的结局,恐怕会更加气愤。”
“比如某起盗车致婴儿死亡案,死亡婴儿父母仅仅获赔1.7万元;又比如另一起办案人员醉酒将婴儿摔成重伤,赔偿婴儿家庭后,肇事者只遭到禁闭15天的内部处理。”
“还有我上次提到的保安偷女婴,然后扔到三米深的地下室造成颅脑重伤,法院判定他涉嫌贩卖人口,但只给了两年刑期。”
“为什么这些案都判得这么轻?归根结底,是我们这个社会对婴儿、对儿童生命的极度忽视,对婴儿、儿童价值的判定,与身为都市中产阶级的孩子父母们的认知相差甚远。这种皮毛般的轻微惩罚,远不足以吓阻那些制造、漠视儿童痛苦的管理者、不足以阻止那些虐童者,这是父母们内心真正的恐惧和愤怒。”
“如果法律重判一起虐童案,以十年起刑并罚没全部家产以用于受害家庭赔偿,然后公示于众,并制订成可以执行的法律条文,或许会对那些想要虐童、即将虐童的从业者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让他们在考虑到严重后果之后及时收手。”
“总而言之,我们的法律在某些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