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第三百二十九章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第1/3页)

    大海盗们的事情可以放一放,先看看他们未来一段时间的表现再说。

    实在不行的话,大不了选个离得近一些的大海盗,以雷霆万钧之势,来上一次杀鸡儆猴的行动。

    海盗向来最能审时度势,只要己方出手够狠够快,应该不至于结束现在海盗之间的内战,让他们结成联盟。

    所以,陈信的目光重点还是放在了“南部大开发计划”上,开始有计划的退役现役陆军野战部队的军人。

    为了让退役制度化,新的《兵役法》或者,暂时叫做“兵役制度条令”开始制定。

    条例规定了,华夏联合王国公民,不分种族、民族、职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只要是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时间的兵役,这种兵役制度带有强制性。

    在执行义务兵役制度的同时,还执行另外一种志愿兵役制。

    不过,相应的服役年限,还有其他的一些细节东西,还需要开会讨论,所以,兵役制度短时间内是拿不出来了。

    为了赶上这一波的春耕,让老兵们尽快退役,陈信先把兵役制度条令中的退役部分给拿了出来。

    每一个参军多年的老兵,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陈信不可能让他们轻松的离开,失去和王国陆军的牵绊。

    所以,初步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开始实行了。

    退役的军人,根据其在部队时候的军衔、职务、服役时间等等条件,可以获得一笔退休金,外加一块退役安置田。

    田地可以由退役军人自己打理,也可以交给军人资产委员会代理,每年等着分红就好。

    军人在退役后,立即转入预备役,需要随时听候总参谋部和预备役相关单位的调遣和命令,如果抗命,授予的退役安置田将会被收回,其本人将会被军事法庭审判。

    随着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颁布,第一批长时间没有能够升职成为士官的普通士兵们开始了退役安置工作。

    他们每人带上10户参加“南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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