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篇 刺热
第三十二篇 刺热 (第2/3页)
病更严重,就会在丙丁日死亡。治疗时,刺手太阴肺和手阳明大肠经,刺出其血如大豆样大,则热邪去而经脉和,病可立愈。
肾热病者,先腰痛胻酸,苦渴数饮身热。热争则项痛而强,胻寒且酸,足下热,不欲言。其逆则项痛,员员淡淡然。戊己甚,壬癸大汗。气逆则戊己死。刺足少阴太阳,诸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出也。
肾脏发生热病,先觉腰痛和小腿发痠,口渴的很厉害,频频饮水,全身发热。当邪热入脏,与正气相争时,则项痛而强直,小腿寒冷痠痛,足心发热,不欲言语。如果肾气上逆,则项痛头眩晕而摇动不定,逢利戊已日土旺时,则因水受土克而病重,若逢壬癸日水旺时,便大汗出而热退,若邪气胜脏,病更严重,就会在戊已日死亡。治疗时,刺足少阴肾和足太阳膀胱经。以上所说的诸脏之大汗出,都是到了各脏器旺之日,正胜邪却,即大汗出而热退病愈。
肝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热病者,颜先赤;脾热病者,鼻先赤;肺热病者,右颊先赤;肾热病,颐先赤。
肝脏发生热病,左颊部先见赤色;心脏发生热病,额部先见赤色;脾脏发生热病,鼻部先见赤色;肺脏发生热病,右颊部先见赤色,肾脏发生热病,颐部先见赤色。
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病虽然还没有发作,但面部已有赤色出现,就应予以刺治,这叫做“治未病”。
热病从部所起者,至期而已,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重逆则死。诸当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大出也。
热病只在五脏色部所在出现赤色,并未见到其他症状的,为病尚轻浅,若予以及时治疗,则至其当旺之,病即可愈;若治疗不当,应泻反补,应补反泻,就会延长病程,虚通过三次当旺之日,始能病愈;若一再误治,势必使病情恶化而造成死亡。诸脏热病应当汗出的,都是至其当旺之日,大汗出而病愈。
诸治热病,以饮之寒水乃刺之,必寒应之,居止寒处,身寒而止也。
凡治疗热病,应在喝些清凉的饮料,以解里热之后,再进行针刺,并且要病人衣服穿的单薄些,居住于凉爽的地方,以解除表热,如此使表里热退身凉而病愈。
热病先胸胁痛,手足躁,刺足少阳,补足太阴。病甚者为五十九刺。
热病先出现胸胁痛,手足躁扰不安的,是邪在足少阳经,应刺足少阳经以泻阳分之邪,补足太阴经以培补脾土,病重的就用“五十九刺”的方法。
热病始手臂病者,刺手阳明太阴而汗出止。
热病先手臂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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