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异端裁判所

    第六章 异端裁判所 (第2/3页)

……如果他们进入北美,会不会形成历史上的犹太财团?那样北美地区可就不稳了。

    “犹太人在美国一开始很困难。美国建国初期,就有一些欧洲犹太人来讨生活。不过人数很少,基本上是从西班牙和葡萄牙来的犹太人。他们大部分文化水平不高,也不会做生意。后来到18世纪,来了不少德国犹太移民,都没什么钱。跟我们中国的温州人一样,先是走街串巷,做小买卖。后来攒了点钱,开了些杂货铺裁缝铺,搞点纺织品衣服之类的。但这些人重视教育,文化水平高。所以发展的比较快。

    犹太人其实并不比中国人聪明,但是他们先是通过宗教,后来通过经济利益和文化,构建了一种网络化的社会结构。这使得他们虽然也内斗,但总的来说还是可以互相帮助。反犹太势力对他们的迫害在某种程度上反而使得他们更加抱团。这种互助精神只有温州人潮州人可比。

    后来东欧排犹,又有不少犹太人跑到美国。虽然这些东欧犹太人跟早到的那些犹太移民不论语言、相貌甚至教义都差别很大,但老犹太移民依然自发出钱出力来安顿他们。做小买卖的德国犹太移民就雇佣东欧的犹太难民,算是帮他们找碗饭吃。当时这么一帮小业主小伙计给人家WASP提鞋都不够格。

    后来有的小贩小店主就改行开了银行。现在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不过那时候银行门槛很低,亲戚朋友凑些钱就可以开,比现在浙江人凑钱去炒房子搞小水电小煤窑还容易。当时很多所谓银行就都在银行家的背包里,跟现在的皮包公司差不多。当时贩棉花的莱曼兄弟毅然从南方搬到纽约开了银行。而卖服装勒伯和高盛出于惧怕赶时髦的老婆,也被迫搬到纽约开起了银行。怕老婆怕出两个银行世家,也算一段佳话。他们的银行的主要客户基本上也是那些小商贩。因为当时银行门槛低,倒闭的也很多。犹太银行在美国当时还不成气候。

    19世纪30年代,美国就象中国现在一样大搞基础建设。但美国当时很穷,需要向欧洲银行借钱。当时美国在世界的地位就跟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一样,属于投资风险比较大的地方。大部分欧洲银行都在观望。德国犹太银行家和本土的德国犹太移民“银行家”却觉得是个机会,大力支持美国的铁路和运河建设。结果当然是获利甚丰。罗斯柴尔德银行纽约分支机构的奥古斯特·贝尔蒙,约瑟夫·赛利格曼(JosephSeligman)和莱曼兄弟公司的菲利普·莱曼(PhilipLehman),朱尔斯·贝克(JulesBache)和高盛公司的马卡斯·高盛(MarcusGoldman),还有库恩勒伯公司(Kuhn,Loeb&Company)的雅各布·希夫(JacobSchiff)是这次投资或者说投机的主要参与者[xiv]。这些犹太人和犹太银行都在这波投资中发起来了。虽然这些人有的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外围,有的是小商小贩出身,但据说这些家族在这次风险极大的投资中结成了生死联盟,以后一直抱团打天下。

    接着南北战争爆发,犹太人JudahP.Benjamin先后出任陆军部长和国务卿[xv]。这几家子自然不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很快都发了大财。平心而论,这几家银行发的战争财还不算太黑。而通过这次战争崛起的洛克菲勒和摩根等人根本就是抢劫南北两个政府发的国难财。经过又一次合伙发财,高盛等这几家犹太人关系更密切了,就象大部分联盟一样,他们很自然的互相联姻来巩固关系,最终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犹太网络。这个不断膨胀的财阀家族联盟叫做“咱们一伙”(Ourcrowd)。”(该引号内文字来自天涯社区)

    仔细回忆犹太人在北美发展的历史,哦哦,斐迪南明白了,恐怕自己越是把犹太人驱逐到世界各地,被搜刮得贫穷的他们越容易往美洲跑,一小撮犹太富商是没有什么翻天的能力了,你看!这不是自做自受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