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三·论空亡
卷 三·论空亡 (第2/3页)
可映空;以空为空,无所映实,故带互换空亡者,灾深。假令甲子年、壬戌月、甲子之正空亡在壬戌,其壬戌乃甲寅旬,甲寅旬中空复在子,主一生财物耗散,大破家宅。余仿此。若日时互换,时紧日慢。若日犯而时却刑冲破害;时犯而日却刑冲破害,亦主有福,未免坎坷。又云:天中一煞,不可全以凶言,如柱中有恶神,恶煞祸聚之地,全要空亡解之;有空亡不宜见合,合则不能空矣。若禄马财官福聚之气,全怕空亡散之;有空亡却喜见合,合则不能空矣。若无冲无合无刑,谓真空亡。四孟太毒,只作小伎巧求人。
又,甲子旬水土,甲戌旬金,甲申旬火土,甲午旬火土,甲辰旬木,甲寅旬水土,为真空亡。又云:响之有声,莫非虚中也。是以大人之命,要有虚中之德。空亡自旺有用,乃大声大应之器。月、日、月时三位俱空亡者,不害为大贵人。若值两位,虽有官,不大。
又云:凡命值空亡,时上见,多拗性,为事高而虚,更遇华盖,决主少子。日上见,多庶出,或妻妾间离遇偶合则多淫荡。 古歌云:“胎里生逢怕遇空,遇空时节自昏蒙;饶君十步有九计,不免飘飘西复东。”
又云:“建禄临空虚有名,平生向学老无成;若逢马贵来相救,纵得官时又复停。”
又云:“甲寅戊午及庚申,丑上天中最不仁;本分生来当受禄,因逢五鬼遂衰贫。”以甲寅水见辛丑土,为鬼来克命。戊午见丁丑,庚申见乙丑,同是空亡,忌克命也。
又云:“六旬后两号天中,见合长生旺不凶;加临冲克兼刑禄,官职升腾位更隆。”如巳酉丑人丁丑月、癸未日、戊午时,午未空亡而戊癸之火旺在午,反为贵格,是火虚有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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