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三·论空亡
卷 三·论空亡 (第3/3页)
又云:“印绶之星中见空,顺临墓库福重重;若还夹贵归元位,带煞须为给事中”如甲午、癸酉、丙子、壬辰时,虽空,却与癸酉作六合,又墓库夹贵,所以入格,是水空则流也。
经云:“金空则响,火空则明,水空则清,木空则折,土空则崩。”此之谓也。
又曰:人命空亡本不好,若运刑冲,反为虚煞;士人遇之,飞声走誉。如甲申、丁丑、乙亥、甲申,行壬午运,作当路;乙未、乙酉、乙丑、丁亥,行辛巳运,作监司,大振声望。若壬寅为空亡,壬申同类冲之,则不动,此为最毒。
有截路空亡,正如人在途中遇水,不能前进,不可以济,故曰截路,只以日取时见之。如甲己日遁十二时中,申酉上见壬癸,故甲己见申酉,乙庚见午未,丙辛见辰巳,丁壬见寅卯,戊癸见戌亥,此二时上俱遇壬癸为水故也。此空亡非但命见不吉,凡出入、求财、交易、上官、嫁娶,百事皆忌。
有四大空亡,六甲中,甲辰、甲戌二旬,金木水火土全,内甲子、甲午旬生人见水,甲寅、甲申旬独无金,此四旬者五行不全。如甲子、甲午旬独无水,甲寅、甲申旬生人见金,谓之正犯。如当生年中不犯,行运至水金处亦谓之犯。若带得,主一生蹇滞,不问贫贱富贵,皆夭折。三处重遇,瞬息为期。壶中子云:“颜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正谓此也。
《微经》有五鬼空亡,甲己人见巳午,乙庚寅卯,丙辛子丑,丁壬戌亥,戊癸申酉,限至斯乡,主贫。 有克害空亡,甲乙人见午,丙丁申,戊己巳,庚辛寅,壬癸酉丑,主克害妻子。
有破祖空亡,甲乙丙丁同上,戊巳人见戌,庚辛子,壬癸寅,遇者主破祖业,须并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