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芳远亲朝

    第十章 芳远亲朝 (第1/3页)

    百卢国终于又一次结束危机,而中原的大郯比起百卢国则是更不太平。为了表明自己是一代明君,石塘下诏让文武百官给自己提意见,说建议。

    左散骑常侍张郧上书说:“帝王遇到频繁的天灾便应实行大赦,称作修德。但是那就会出现不老实的人也能侥幸获免,而老实人却可能因为不能贿赂县官而得不到赦免。如此冤气升闻于天,这正是招致天灾,而不是要消除天灾呵。”石塘看到到后下诏褒奖他。

    石塘为了表示自己乐于听取善言,下诏百官各上封书言事,命吏部尚书梁矩等十人设置详定院来加以考核,无可取的留在中枢,有可取的就施行。但是几个月以后,应诏的不足十人。于是,再一次颁下御札催促这件事。

    中书舍人李向上疏,他说“十年以来,多次颁布郝令,各地藩镇的荐举动辄超过几百人,乃至管理帑藏的典吏、书吏、优伶、奴仆,开始任命就要授以银青光禄大夫,都是穿着都是紫色官服拿着象牙笏板,以致官员名号和获得赏赐的器物超越原本的规矩,官员的贵贱就不能分辨。请求自今以后,除诸道主管军务的将校之外,节度使所管辖的州奏报任用的人,一次不能超过十个人,其他州只允许奏报都押牙、都虞候、孔目官这些官员的提拔与赏罚。”石塘听从了这个意见。

    河南留守高周奏请修缮洛阳宫,左谏议大夫薛容进谏说:“现在的宫室虽然遭受焚烧毁坏,还是比帝尧的茅草宫殿奢侈得多;所修费用再少,也要多于汉文帝的露台。何况魏城尚未攻下来,公家、民众都处于困窘之中,真不是陛下修建宫馆的时候,等待海内平靖安宁,再经营这些也不为晚。”石塘采纳了他的意见,仍然赐予褒奖的诏书。

    几天后中书奏言:“朝代虽然不同,条规制度没有变样。请朝廷委命专门官员选择明宗及清泰时期的敕令,详细审定可以长久施行的条规加以编排。”于是,石塘诏命左谏议大夫薛容等详加审定法律。

    金部郎中张寿奏言说:“我看到乡村中没有定籍的浮户,并非不愿勤劳于耕种庄稼,并非不愿乐业安居,只是因为他们种树还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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