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军纪的问题

    163、军纪的问题 (第1/3页)

    朱卫虽然不知道在三国之时组建一支军纪严格,爱护百姓的军队,究竟能不能对于兵卒战斗力的提高有作用。

    可作为一个拥有后世灵魂的人,朱卫就算是可以忍受战场上的厮杀,却也不能忍受军队对于普通百姓的劫掠胡为。

    哪怕是为了所谓的仁义名声,朱卫也希望自己手下的军队可以有些约束力。

    当然,既然约束了兵卒私下劫掠获取私财,自然也要在其他方面给与赔偿了,只要在朱卫军中吃饭是肯定能吃饱的,每月也会给手下兵卒足额粮饷,每次作战也要给一定铜钱或者其他东西的奖赏,另外兵卒立功也能得到公平的赏拔,这些也都是必须让每个兵卒都能明确知晓的。

    有罚有赏,才能调动积极性。

    虽然这样看起来,对于朱卫在军队上的开支会增加很多消耗,但战争本来也是一项夺取财富利益的行为,就算是夺不到现实意义的钱粮,可也能夺取土地啊。

    用土地作为奖励,同样是一项不错的方法,甚至都不用给实地,完全可以奖励一些虚地,也就是让手下的兵卒、将领可以遥领多少土地,可以享受这些土地所缴纳的税赋。

    这样一方面可以安抚兵心,赏给他们土地后,不用他们担心土地的耕种问题,就像是官府为他们把土地租出去,他们只要安心打仗,保护他们的土地,便可以年年月月得到他们土地收成的收益。

    另一方面也可以完美的利用起这些奖赏的土地,不至于土地赏给个人后,却荒芜在那里没人耕种。

    朱卫甚至可以按照军功赏下土地后,只是赏赐土地数量,却不用直接指定土地在哪里,反正按照朱卫所掌控地盘的土地平均收成比率,分到兵卒名下就行。

    而在兵卒退伍又或者兵卒成家了,想要明确得到他名下的土地自己耕种或是给家人耕种,便可以就近为他指定赏赐的土地,又或者在他的家乡通过官方安排分配到土地,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便是让他得到的土地都是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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