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慕容瑄 第十五章

    番外之慕容瑄 第十五章 (第3/3页)

    姑父的那些,里面尽是些杀人狂呀吸血鬼呀僵尸呀这种吓死人的东西,他当初在网上连载得倒是挺红火,好些人都追,姑姑喜欢这种东西,姑父起初是专门写这种东西给他妻子看的,并不是为了赚钱和名声,后来局里其他人知道了姑父在写恐怖,就都追着要看。

    在这一批亲友读者群里,姑父奠定了他的“目标读者群”,他写东西并不快,那种仔细程度活像他当年写词、推敲字句那样。不过稿子一出来,他会先给大约三到四个目标读者阅读,检查问题所在,然后再进行修改。

    早期姑父的目标读者是:姑姑。我爸,卫叔叔,于凯叔叔。

    和越来越铁杆死忠的其他三个不同。我爸没多久就退出这个目标读者群了,他实在受不了他姐夫的恐怖故事,还说再这么发展下去,姑父搞不好会二度进入文学史——就以他那些能活活吓死人的作品。

    我爸说的“活活吓死人”,并不夸张。姑父的恐怖和一般的不同,他的文学造诣决定了他的文字质量,普通作者用一个词,能达到百分之60的恐怖度,到了他这儿,选用另一个更合适的词,能把恐怖程度提高到百分之90。而且他在关键时刻的行文,特别有讲究,没有经验的作者,会因凌乱的行文破坏阅读效果,越使劲,反而越让读者“出戏”,姑父就特别会调整行文,他的文章结构原本就十分严密,逻辑推理方面不会感觉有漏洞,而且他比一般的作者更懂得“人情”,知道真正能触动读者的究竟是什么,他用四两拨千斤的巧妙,使之烘托情节气氛,达到最大的“吓人”效果——唉。所以你看,这个人前半辈子的天赋全都用在怎么让人发愁上,他现在的天赋,就全都用在怎么让人害怕上了。

    姑父的作品里(我是指恐怖作品),我记得印象最深刻的是一篇关于开膛手杰克的故事,我是白天上课时,躲在抽屉里用手机偷偷看的,大太阳的四月天气,身边都是老师同学,我竟然还看得浑身发冷,恨不的尖叫着扔下手机冲出教室!这本书后来出版了,同学爱得不得了,知道我是作者的侄女之后,特意央告我找姑父签名。后来我和姑父说起这篇故事,说几乎可以和柯南道尔的《斑点带子案》相媲美。姑父听了万分得意,他说这是他和我姑姑讨论了很多个晚上想出来的,后来讲给晓墨听,吓得那个总是出门打架的小家伙好几天不敢再乱来。

    ……他到底是写词的天才,还是写恐怖的天才?问题是,他到底哪里想出来那么多吓死人的故事?!构思这些恐怖的情节时,他难道一丁点儿也不害怕么?

    我这么问姑父,姑父说他也害怕呀,一到夜里,他的脑子里装的全都是这些玩意儿,但是越害怕他就越要把它写下来,这样,让大家陪着他一块儿害怕,听见四下里“哇哇哇”的尖叫声此起彼伏,他自己就不那么害怕了。

    ……我承认,姑父的这种说法有点欠揍。

    人说,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

    但是从“士大夫词”到“斯蒂芬金”,这又是怎样一种诡异的转变呢?后来我爸说,小杨叔叔得知我姑父竟然放弃写词、转头去写“不入流”的恐怖之后,气得连杀了他的心都有了。

    唔,所以我还是决定,不把姑父在网上的常用ID告诉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