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第三节 (第3/3页)

国泰留任何面子了,加大了查案的力度,连续三夜提审国泰。

    国泰倒也很配合,有问有答,很快便查清了国泰犯下勒索属员、挪用公款等项罪状,受贿银两查明的有八万多两,并造成山东全省亏空高达两百万两。

    和、刘墉等据实奏报,并给出了处理意见:

    首犯国泰蒙皇恩深重,被寄任封疆大吏,不思廉洁自律,整肃地方,乃任性乖张,以至声名狼藉。明知历城等库亏空,仍令历任属员交结,以致官库长期帐存不实。据于易简交代,其贪污数已累万盈千,实属贪赃枉法。应将革职山东巡抚国泰依照“侵盗官银钱粮数在一千两以上”的大清律例定罪为斩监候,秋后问斩。

    次犯于易简,身为山东布政使,目击国泰贪污劣迹而甘为其隐瞒,曲意逢迎。前蒙皇帝面询时又不据实陈奏,反而力为国泰掩饰,以致国泰肆无忌惮。应将于易简按照大清律例处斩监候,秋后问斩。

    许维还怂恿刘墉多加了一条,即不知何故,钦差尚未到达历城,而巡抚国泰却已知晓该事,事先令人暂时填补亏空。据查,可能乃是国泰之弟国琳通风报信所为。

    许维打着一副好算盘,好歹也得把这国琳拖下水,说不定便由他身上打开突破口,露出是和所泄也不准。

    乾隆闻报后对山东全省官库亏空高达两百万两一事大为恼怒,在奏折上写下朱批:

    国泰、于易简但知罔上行私,通同舞弊,而于属员亏空帑币概置不问。其罪实不可恕。但尚有王伦一案籍词卸罪,国泰、于易简二人著加恩赐令自尽,勿再押解进京,派尚书和前往宣旨监看。在国泰临刑前,审清究竟是否真为国琳通风报信?

    在京城,乾隆也令军机大臣福隆安审讯国琳。经国琳交代,其确有让家人去山东,可那只是因家中老母亲挂念长兄已久,故才派甲家丁套儿前往山东,并无通风报信之嫌。

    而由和审讯国泰的结果与国琳基本相同,乃是家丁捎来家中的问候而已。

    本来此案还将涉及国泰之父,四川总督文绶,在和的力保之下方始无罪开释。许维总算有些明白国泰与和的幕后交易的内容。

    最终山东巡抚国泰贪赃枉法一案落下大幕,以山东巡抚国泰、山东布政使于易简自裁,一批山东官员被撤职发配边疆,京中的国泰之弟国琳被撤职查办为结局,和又躲过许维从暗处射出的利箭。

    目送许维离京远赴福建上任,和也在暗中布置着。正所谓你初一我十五,姓许的捅我一刀,那我和也要砸你一拳才是。等着瞧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