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来说宋
我也来说宋 (第2/3页)
的地位和利益,就思想上和舆论上进一步的压制和打击武人,进行种种的造神封圣运动,把儒家传统的模糊而广泛的道德规范通过国家机器,升华到统治基础和法律强制保障的层次,从政治上排挤和限制武人,从舆论和法律上压制军人。并把这种歧视作为祖宗家法,世代传承,哪怕丢掉了半壁江山,那也是德育修身不够,内治积弱的问题。
是以军人地位异常低下,所谓“有不肖子弟从军,父老亲族而不齿之”。而以罪犯和流民充斥的军队,也算是宋朝开创的一大特色。
话说回来,士大夫阶层占据了政权的主流,为自己创造出种种的特权和优待,为什么宋朝早期的政治斗争看起来似乎相对温和多呢。
并不是因为宋朝的官员们都很人性化,也不是因为要创造一个和谐大宋,政治斗争一点也都不残酷,不血腥。因为这是对官员的特权和优遇所形成的,首先是八议。
八议包括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亲”指皇室一定范围的亲属;“故”指皇帝的某些故旧;“贤”指朝廷认为“有大德行”的贤人君子;“能”指“有大才业”,能整军旅、莅政事,为帝王之辅佐、人伦之师范者;“功”指“有大功勋”者;“贵”指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勤”指“有大勤劳”者;“宾”指“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前朝国君的后裔被尊为国宾的)。唐朝法律规定,上述八种人犯了死罪时,司法机关不能直接审判,要先禀报皇帝,说明他们犯的罪行,以及应议的种类,然后请求大臣商议处罚方案,然后交皇帝决定批准。今之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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