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打拐行动(一)

    第八十八章 打拐行动(一) (第2/3页)

备的警车,现在又整出一辆几十万的沙漠王子。

    宁所长酸溜溜地说:“小韩,这车估计是走私车,牌照都没有,只能在思岗,在我柳下开开,再远不能去。”

    现在没手续不等于将来没有,现在没牌照不等于将来没牌照。

    韩博跟着他走进楼里,扶着楼梯笑道:“乡里支持,局里一样支持,手续正在办,搞个公安民用专段,一个星期估计能批下来。”

    挂O牌,宁所长彻底服了,推开门问:“昨天没打听到偷鱼销赃的消息,你是不是又掌握到什么新线索。”

    “跟鱼塘被盗捕没关系,宁所,我没跟您开玩笑,我是为一起特大拐卖妇女儿童案来的。按全国人大常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公安部相关规定,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案件应由买入地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现在的情况是拐卖团伙已在我掌握之中,下午要抓他们的现行。在此之前呢,他们在我良庄和你柳下有犯罪行为。我有管辖权您也有管辖权,您是前辈,您这儿又是大所,隔壁就是刑警队,由您立案侦查比较合适,我全力配合。”

    打拐,开什么玩笑。

    买媳妇的人是本地人,在他们意识中这不犯法,去解救老百姓会骂“吃里扒外”。再说把人解救出来,谁管她吃、管她住、管送她回家。

    公安部有规定,拐卖三起以上的属特大案件,要是人贩子交代在哪个哪个省还卖了多少个,你是去救还是不救,不救结不了案,去救花了钱不一定能救成。

    前几年,西江省有30多个女孩外出打工被拐骗,她们老家的县政府立即组建由公检法司及共青团妇联组成的解救小组共18个人前往闽省营救,结果只救出3个,解救小组的人挨了打。

    年轻人,想立功想表现没问题,关键你搞错了方向。

    宁所长接过香烟,不动声色问:“小韩,你良庄几起,我柳下几起?”

    “我稍多一点,三起,丁湖一起,从现在掌握的情况看,柳下只有一起。”

    这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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