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村乡(镇)县府制度

    第210章 村乡(镇)县府制度 (第2/3页)

面的乡镇,并不是一致的。

    州县仍沿用满清的大致不便,只是将原来的知州、知县改名为州长、县长,设正副各一名,名义上是圣王委派下来,替圣王掌管全州(县)政事。

    设立县衙或州衙,下设庶务、财务、教务、医务、警务、工务六部门。

    其中:庶务管人事和民政;财务管户口和财粮、税收;教务管教化和宣传礼祀;医务管疾病治疗和瘟疫防治;警务管传唤诉讼、缉捕案犯、治安调解以及新兵招募、士兵退伍安置等;工务负责工匠的管理,城建、水利、交通、厂矿等事务。

    尤以庶务、财务、教务、警务、工务五个部门事务繁杂,人手所需颇多。

    州县、乡镇两级的长官、附属官吏均有薪水糊口,薪水由本州县财务,按圣王规定的登记进行发放。

    每个州县,成立一家农民教习所,由州县的教务长管理。日夜开展教习活动。从每乡、镇选取优秀聪慧少年或乡民,集中统一教授各类知识,考察合格后,派往州府重地或讨虏军之中,委以重任。

    另外,教务长每季还需组织轮流人员至各镇宣传满清入关以来的种种恶行,如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广州大屠杀等,丑化满清朝廷。

    每个州县,成立一家百姓医院,由医务长管理,开设平价药铺,聘请郎中坐堂治病,并负责训练稳婆与医护女兵。

    每个州县设立一警务局,由警务长管理,负责全州县的新兵招募,还有日常的民事纠纷、仲裁,和全县的的治安,管理本州县地方预备役士兵,负责警戒和对抗外敌入侵。

    每州县又都有自己的税务局,下面各乡镇上交的粮税,均存入税务局总库中,定期全部上交给上级机构。

    类似的,每直隶州、府仍按照原来的范围进行划分,只不过,所有直隶州,全改为府,以跟州县区分。如郴州原为糊南的直隶州,下辖有永兴、宜章、兴宁等5县,则改为郴州府,下辖县不变。

    府一级与州县一样,所设机构、官职均类似,只是范围由县变为府。

    省一级,因讨虏军只有二省之地,则并未划分,直接由圣王王府管辖到各府。

    而圣王王府,为中央一级,下设庶务部、宣传部、司法部、财税部、内务部、外务部以及警务部、医教部、农业部与工务部等十个下属机构。

    庶务部是负责圣王王府各类大小行政和日常管理事务,还有民政事务。

    宣传部则是冯云山特意从原来的礼部中划分出来,新成立的部门,目的,自然是加强宣传,特别是对百姓的宣传。

    司法部则是从刑部中变通出来,负责刑罚刑名的机构。

    财税部则是原来的户部中的赋税、徭役﹑俸饷、金融货币及一切财政事宜改成,突出税收的重要。

    内务部则是原来的吏部改成,并且扩大了范围,为后世的组织部及各行各业的管理机构。

    外务部则是原来的礼部中对外交往一块,主要是负责外交、外贸、商务买卖等事务。

    警务部是从刑部中独立出督捕、治安、户籍和预备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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