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明末三饷,扬州市舶司

    第427章 明末三饷,扬州市舶司 (第3/3页)

    “同时,回去告诉你家将军,他申请在扬州重设市舶司的提议,朕同意了,让他先在扬州暂代市舶市的建设工作。

    随后,朕会派一名官员前往扬州,负责全面主持扬州市舶市的工作。”

    果然,赵腾在离开京城,返回扬州之后,第二天崇祯就在早朝时,宣读了在扬州重设市舶市的决议。

    即便是,当场就有很多大明官员站出来,表示反对,或是反对在扬州设立市舶市,可崇祯心意已决,那些大臣也无奈。

    以前,明朝在浙江、福建和广州都是有设立市舶市的,可是后来随着‘海禁’的实行,三司就被废除了。

    这次,崇祯下令重新在扬州设立市舶市,也就意味着,此时扬州成为大明唯一合法的对外通商口岸。

    至于实际上,此时在东南一带,那些海商与海外的贸易往来,其实从来都是没有断绝过的。

    但他们那些海商只能算是走私,是不合法的,到时候李子霄完全可以以缉私的名义,对东南海商下手。

    很快,李子霄也在扬州,得到了崇祯同意他在扬州设立市舶市的消息。

    李子霄得到崇祯的批准后,立即开始在扬州着手安排,扬州市舶司的建立,他的老丈人林永年全力支持。

    扬州市舶司设在城外的扬州港,划立了一块很大的地方,开始招募工匠建造市舶司衙门,以及仓城。

    按照李子霄的计划,扬州这座市舶司将是他接下来几年内,主要的对外贸易窗口,所以他格外看重。

    李子霄会在扬州港建立一个很大的仓城,外面还要建上城墙。

    以后从扬州港进出口的货物,进港后都要先把货物入司,送到城中报司核查,征税过后才能取货。

    具体的关税,则分为引税、水税、陆税和加征税四种。

    其中引税,就是许可证税,所有从扬州港进出口的海商,都得先申报由引,取得许可证。交纳引税,登记船只、人员等信息。

    而水税,则是按船只的大小征税,往贩西洋的船只宽1丈6尺以上者,征银5两;每多1尺,加征银5钱。

    陆税,则是商品进出口税,按货物价值百分之四五征税。

    加征税,则是因为此时许多从吕宋等地回来的船只,多携带银两而不带货物。

    因此,要对那些从吕宋回来的船只,每船加征二百两银子的加征税。如果船只运回的是米,则每石米税银一分二钱。

    扬州港市舶市的税收,主要就是这四类,具体的则还会有些港口的其他收费。

    这些有关征税制度,都是李子霄让手下人,参照唐宋一来的市舶市制度,加以此时明末的国情,修改后完成的。

    扬州市舶司建起来以后,还会有设有辑私部队,但凡是没有扬州市舶司发放由引的船只,都将会被被查处扣留。

    当然,李子霄也没指望扬州市舶司真的能杜绝走私,因为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甚至于,此时李子霄也就只能在北方长江和黄河流域,施展这项权力,对于东南沿海,甚至广州那边的船只,他根本无能为力。

    但李子霄名义上,也是可以对东南沿海,那些走私的船只进行查处的,毕竟此时大明只设有扬州一处市舶市。

    就算李子霄此时手里力量有限,无法将手伸到东南沿海去,但只要他手里有这份名义大权在手,他完全可以当做一份筹码。

    崇祯让李子霄在扬州重设市舶市的消息,还是很快传遍了整个大明东南沿海。

    立即引起巨大轰动,特别是东南沿海的诸多海商,一个个全都紧张起来。

    因为,这些年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出海贸易可以赚取的暴利。

    之前朝廷几乎不管他们,他们只需要向郑家缴纳一部分保护费,便可出海贸易。

    但现在崇祯让李子霄在扬州设立市舶市,也就意味着,以后他们估计要向朝廷缴纳各种税赋了。

    所以,在那些东南沿海的海商眼中,没有人愿意看着李子霄顺利把扬州市舶司建立起来,谁也不愿意吧自己嘴里的肉吐出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