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家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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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越走越荒凉,眼前尽是些低矮的草房。人烟倒是不见稀少,只是和适才所见的繁华地段有天壤之别。虽然还没见到有人衣不蔽体,但是穿着打扮连府里最低等的下人都远远不如。

    锦绣心里诧异着扬州也有如此穷的地方,脸上却不敢露出半点神色来。

    这里就是扬州的贫民区了……

    一个妇人热络的和丽娘打着招呼:“丽娘,你又和金大恒去接闺女啦!你们可真是有福气,闺女到了那样的富贵人家做丫鬟,以后可是吃喝不愁了。”

    丽娘笑的有丝勉强:“王家嫂子说笑了。”但凡有别的方法,谁愿意把孩子卖给人家做一辈子的奴仆,以后想脱出奴籍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王家嫂子倒是真的羡慕,走上前来端详了锦绣几眼,拉起锦绣的手说:“阿秀相貌端正才有这样的福分,我家那个丫头闹着也想卖身到有钱人家做丫鬟,我领了她给牙婆子看看,牙婆子却说长相不讨喜不容易卖到好人家……”

    锦绣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眼前这个妇人,只是谦逊的笑着。然后一直保持着笑容听她和丽娘寒暄。

    对于穷苦人家来说,缺衣少食的生活本就艰难,若是碰上个荒年就要离乡背井卖儿卖女了。

    锦绣的爹娘度日艰难,又因为金大恒生了一场重病,无奈之下只得卖女为婢,那笔安家费就是金大恒的救命钱。金大恒病好了,钱也被花的七七八八差不多了。

    金大恒原本识得几个字在书馆里教习赚些钱,一场大病之后没了事做。只好在家里修养身体,兼种两亩薄田,打的粮食勉强维持温饱。

    丽娘平时靠着做些阵线活赚取些许微薄的钱财维持家计,好在锦绣每个月都能拿些月钱回来贴补,日子总算维持了下来。

    锦绣从两人的话中得知家中还有年幼的弟弟和妹妹,心里恻然。

    生在这样的人家,锦绣被卖做了丫鬟已经算是幸运的事情,总算比卖去腌臜的地方好的多。以这副身子的姿色,长大后做个小妾姨娘倒还有点可能。难怪丽娘和金大恒狠心将女儿卖到了陆府。

    陆老爷是扬州父母官,家财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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