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五章 死契

    第二百九十五章 死契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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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城向来富庶,比起其他的地方,这里的生活水平已经算是比较好的。

    可是,越是富庶之地,穷苦人家反而越是多。因此,把女儿卖到富户里做丫鬟是常有的事情,一点都不罕见。

    这卖身契约也分几种。

    一种就是长年的契约,有十年的,也有二十年的。

    还有短期的契约,一年到五年不等。

    契约满了,就可以卷铺盖走人,回家嫁人成亲别人通通管不着。

    不过,签订这种契约,一般是不预付钱财的。大多是做一个月的事情拿一个月的工钱,跟后世的工人差不多。

    还有,就是终身契约。

    这其中也分成活契和死契两种,若是活契的话,家里的爹娘攒够了双倍的钱财,就可以把女儿赎出府。而死契,则是卖断终身,彻底的将女儿卖给了人家。

    一般来说,富户人家不肯要那些签活契的丫鬟,一方面使唤起来不放心,二来也是觉得这样的丫鬟容易有异心,不安心做事。所以,牙婆子大多是逼着卖女儿的人家签卖断终身的死契。

    金大恒病重,急需用钱。短期常年的契约都不合用,只能签卖身契才行。丽娘本想着签个活契,日后若是积攒够了钱财,也能将锦绣再赎回来。

    可是负责采买的顾婆子却二话不说拒绝了此事,陆府最重规矩,若是想进陆府做事,必须要签死契才成。

    丽娘权衡来权衡去,一时决断不下。最后,顾婆子淡淡的劝了她几句:“好了,快些做决定吧我可没有这么多的功夫等着你考虑来考虑去。我们陆府是什么样的地方,你家的丫头能进我们府里做事那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有什么可担忧的?再说了,活契只有三两银子,死契可是五两。你家相公病情这么重,还不知道要吃多少药才能好。若是治病到了一半,钱不够用了,那才是真正的赔了女儿又折兵。”

    丽娘含泪狠心签了卖断终身的死契。

    自此,阿秀变成了陆府的锦绣。

    若是日后出嫁,她的全名也是陆锦绣,根本没有恢复姓氏的权利。

    锦绣对此事知道的如此清楚,当然也是有原因的。她本也抱着侥幸的想法,心想做丫鬟总该有脱了奴籍的机会才是,因此着意的打听过卖身契约的事情。

    待听周围的丫鬟滔滔不绝的说起“陆府里所有的丫鬟要么就是家生子,要么都是签了卖身死契”这些话之后,心顿时沉到了谷底。

    赎身出府的想法就此成了幻影,再也不敢多想。

    所以,她只能将所有的希望都压在了沈氏身上,期盼着有朝一日沈氏也能像对待挽虹那样,风光的将她送出府去。

    如果婚姻是这样的一个好机会,那么她一点也不排斥通过出嫁得到自由。

    顺子对卖身契约的事情也曾细细的打听过,本还抱着一线幻想希望锦绣当年签的是卖身活契,这一刻却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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