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潮流父子

    第十二章 潮流父子 (第2/3页)

物又贵又难吃,不过出‘门’在外,连两位上神和一位魔主都能将就,我也就忍耐了。

    只是霍炎总是对我恶声恶气的,不过我知道他就是表面凶,也就不怎么在意。魔童则装可爱,讨好我,腻着我,然后被霍炎看到又是一阵吵,后来我冷眼旁观,发觉忘川‘挺’享受这些繁杂与琐碎的事,还有那喋喋不休的争吵。可能是他几千年来太孤清寂寞了,但以后有了我,绝不会让他再寂寞。

    好不容易到达了目的地,我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在这方灵气的天地中,人心都似乎净化了,平静而祥和,对忘川伤势的恢复实在非常有帮助。生平头一遭,我觉得自己做了个正确的决定。

    我们包一间总共只有六间客房的小客栈,两层的风景小楼,临着一个小小的湖泊,湖中‘花’树缤纷的小岛上还有一个白‘色’的凉亭,恍然间好像《天下无双》中订下桃‘花’盟的地方,真是美得不带人间烟火气。

    不过接下来的日子却是要这两位上神和一个魔主享受人间烟火的,就连忘川,一千来年经常往来于人界,也只是‘弄’懂了现代人的生活,却不曾真正的生活其中。

    每天早上,我兴冲冲和客栈的‘女’老板卓玛去街市上买菜和新鲜‘花’朵水果,在厨房为几个男人准备早餐。当然,我自己不动手,而是把我所知的各种食物的做法教给卓玛,由她动手。这样一来,尽管火候水准差此地,总比我做出的“毒品”强。

    卓玛是个豪爽的非本乡少数民族‘女’子,对霍炎一见钟情,可惜霍炎是个一根筋的暴牛,美‘女’的情谊给他就好像茉莉‘花’喂牛,他不但不领情,还一脸:凡间的‘女’人,少来招惹本大爷的臭屁样子。我看不过眼,卓玛却愈发爱慕他,说这样硬气才是真汉子,就是她爱的类型。

    汗了,这什么逻辑?果然情人眼里出西施是没错的吧?

    因为我们包了客栈,因为我无‘私’地教了卓玛很多菜式,因为她明恋霍炎,所以每天的导游小姐就由她客串了。基本上,我们早饭后就去四处逛,发掘这山这水这人的无尽优美之处。午饭是在外面吃那些特‘色’小吃,下午是照例的打坐修行和养伤时间。卓玛上网做祈祷,晚饭是由我与她联手烹调美味。

    这种生活听起来很闲散,但一点不无聊,反而每天忙忙碌碌的,特别充实,也特别幸福安宁,幸福到我很想忘记那始终悬在我们头上的天庭,很想买下这间客栈,永远生活在这里。当然了,那一大一小两个暴力男要想办法解决掉,因为虽然我是狐狸‘精’,可我不能爱三个男人。

    我,只爱一个。

    魔童还小,不懂得真正的感情,把我当玩具一样抢,抢不到,哭一场就罢了。可霍炎是明白我心之所系的吧?不过他什么也不说,只是那双偶尔忧郁的眼睛令我有些不忍。好在我们是生活在这么美的一个地方,他的心情不至于郁结,何况还有那年轻漂亮又活泼大方的卓玛去追逐他,他也来不及伤怀。

    “***,难道就连爱一个‘女’人,我还是得输给忘川死家伙?”他只对我骂过这么一句,令我不得不想,他到底是真心喜欢我,还是为了和忘川去争胜?若说他是前者,为什么他如此在意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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