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二章 列举法
第两百二十二章 列举法 (第1/3页)
对于蒙特罗的问题,于明回答道:“蒙主席啊,我这人观主义者,我认为不符合逻辑的事肯定有问题。”于明对物证等不感冒。
“其实约翰副主席这件案子一直是我们调查人身上的污点。”蒙特罗无视蒙主席这词,道:“我成为调查人后,曾经很认真的看过相关的资料,但是并没有发现不对。这些是资料。”蒙特罗把电脑转向于明。
于明看资料,约翰很能干,第一时间就判定油画流向德国,联系德国调查人。油画被快递送到乡下一间房间门口,两人轮流监视了三天,没有发现有人取画,于是只能是放弃调查幕后人,拿回了油画。
于明道:“这不符合逻辑。”
“怎么?”
“既然快递送到,当然是第一时间收取油画,为什么三天没动静?我想唯一的原因就是拿画的人发现了约翰和德国调查人正在监视。当然,也有可能拿画的人出车祸死了,那邮寄画的人没有收到同伙信息,难道不会亲自来查看吗?这案件分两起,第一起是盗窃,然后空运。第二起是收画。
约翰很能干,利用窃贼遗留下一张收据追查到窃贼的旅馆,从窃贼房间内发现了线索。从失窃到锁定地址,只花费了十二个小时。等等……失主报警了吗?”
“…···”蒙特罗想了想回答:“失主有报警,约翰在失窃一个小时后就介入调查,这可能出乎了失主的意料……不过,假设这是一起雇佣盗窃的骗保案,油画被找回来,失主应该顺水推舟的拿回油画。”
于明点头,蒙特罗和自己想到一块去了,如果约翰是被冤枉的,那失主是最大可能的坏蛋。约翰对失主不会有什么戒心,毕竟自己帮失主寻找回了油画。打电话询问油画是否破损·或者说带了专家来鉴定油画等借口。但是当时屋子里还有一位德国调查人,酒杯上检测出安眠药,这安眠药是谁下的呢?第二个疑问,失主拿回油画·再进行一次失窃骗保就好,为什么要急于拿回油画?
于明问:“南希,你母亲那天在吗?”
“她上夜班,她是医生。”南希回答。
于明道:“我这人不懂证据,假设约翰是好人的话,我倒是勉强可以推理出事情经过。”
贝拉一边道:“太儿戏了吧?你对这案子并不了解。”
“不是,我就是用唯一的可能来连贯整个案子·比如,为什么特种兵出身的约翰没有反抗?为什么杯子没有安眠药?为什么失主会着急?为什么…···所有为什么都能得到一个牵强的解释。”
这是老千常用的列举法,比如为什么一个不好女色的男人要送给一名高级妓女一笔钱?列举了种种可能后·联系前后因果关系,剩余一个可能,这个可能很牵强,但是却能说明为什么。老千要对目标下手,就要了解目标生活的点点滴滴,列举法经常会被用上。送钱这个例子曾经是燕三年轻时候一个目标,燕三当时很纳闷,后来知道目标拿到了某项目,于是就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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