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星星之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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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可耻行为。

    这只是他自己的感受,军官们对这三条简单明了但却包罗万象的军纪却是极为佩服的,话语简单明了,涵盖广泛,几乎每一条都切中要害。对这个时代的军队而言,临阵抗命、滋扰百姓、抢夺战利品几乎是在任何一支军队中都存在的痼疾。就是号称战斗力极为强悍的府州军,也很难避免骚扰老百姓和私下抢夺战利品的行为发生。

    但是军官们并未因此而觉得这三大纪律不可执行,这个年代的军队之所以存在种种问题根本原因是因为拖欠军饷和官兵差别巨大。而在李*的前营中,这两个问题都不存在。

    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和研究之后,彰武军前营终于拿出了一套虽然简单却成体系的军规军纪条文,这份文件之短堪称一绝,比起古代军营中的“十七禁五十四斩”,这套规章简直超级人性化,以至于在公布之后很长时间之内很多士兵都不知道这是军纪。

    这份只写了两页麻纸的军纪大概分为三部分:三大原则,三大纪律,五要五不许。

    三大原则是这支新式军队的建军之基,即实兵实饷原则,官兵平等原则,下级服从上级原则。

    三大纪律则是这支军队的立军之本,即一切行动服从指挥,不取黎庶一分一毫,一切缴获要上缴归公。

    五要五不许则是三大纪律的一些实施细则,即内务要整洁,与黎庶说话要和气,买卖要公平,有借要有还,损坏要赔偿,军官不许奴役士兵,不许调戏妇女,不许侵夺同袍财物,不许盗窃贪污军队财产,不许破坏军装、军械和盔甲等配发品。

    这五要五不许,则是李*在八项注意的基础上提出来由集体讨论完善的,其中五要几乎照搬八项注意,而五不许当中则将八项注意中的军官不许打骂士兵改成了军官不许奴役士兵,去掉了不许虐待侮辱俘虏的条款,又增加了不许侵夺他人财物,不许盗窃贪污军队财产,不许破坏军装、军械、盔甲等配发品三条新内容。

    除了这三大部分之外,李*还另外提出了士兵的三大权利一说。

    所谓士兵的三大权利即,士兵有获得军饷的权利,士兵有向上级监军投诉军官的权利,士兵有保护自己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

    相应的,大家又总结出了士兵的三大义务,即士兵有参加训练和战斗的义务,士兵有服从命令遵守纪律的义务,士兵有帮助救护黎庶的义务。

    三大权利、三大义务、三大原则、三大纪律、五要五不许;一共五个部分,构成了《彰武军前营军官士兵守则》的基本骨架。

    经过将近四个月的酝酿,广顺二年大年初一这一天,《彰武军前营军官士兵守则》正式面向全军发布。为了迎接这个颇有纪念意义的新年,李*特意从山下弄了两头猪来,给全营官兵在大年初一的早上足足包了一顿猪肉饺子,几乎大半年没见着肉味的士兵们吃得几乎连自己的舌头都要咬掉了,一个个唇齿翻飞热泪盈眶,就恨爹娘少生了一张嘴。

    魏总监事十分敬业,抓住这个机会向士兵们好好地做了一番思想政治动员,伴着香气扑鼻的饺子味让士兵们明白“爹亲娘亲,没有李大人亲,河深海深,没有李大人的恩情深”的道理,不过这位监事大人嘴里一面嚼着三五个饺子一面含含糊糊喷吐出的字眼究竟能有几个人听清楚听明白就不得而知了,是否真的“爹亲娘亲,没有李大人亲”士兵们并不知道,但是他们却绝对知道“爹亲娘亲,没有油汪汪的肉饺子亲”的道理。

    可惜,被作为个人崇拜对象大树特树名曰树我不知树谁人的那位仁兄此刻并不在山上,没有看到这感人至深的一幕,万幸!

    正月初一李*起了一个大早,破天荒地取出了自己那套基本上自领来以后便没有上过身的深青色八品官服,戴起了比自己的脑袋稍微大上一圈的交脚幞头,足下一双六合靴让穿惯了多层布鞋的脚感到阵阵惬意,一切打扮停当结束整齐之后,他便叫上李护,带上早已准备好的礼物,下山进城去给李彬拜年。

    闹了那么大一场乱子,不带上两个队全副武装的士兵在身边,西城李*是说什么也不敢再进去了。不过东城是李彬和秦固的地盘,负责驻守东城的左营指挥廖建忠又是老上级,李*倒还比较放心。

    可惜他这个宣节校尉没有马车,作为武官本当骑马,寨子里倒也养着五匹上等好马,只是从来没骑过马的李*虽然已经暗中在细封敏达的教导下开始练习骑术,但终归练了没几天,此刻也就是勉强能够坐在马上不摔下来的水平,以这水平骑马进城李*还不敢,他怕丢丑,所以最终还是选择了步行。

    这个月西城闹得天翻地覆,东城却没有受到影响,因为受雪灾影响的百姓得到了李*和秦固的周济,市面上反倒见了些繁荣景象,今天一大早几乎家家都在然放爆竹糊门神。李*边走边瞧,不由得也感染了些喜气,本来还稍显凝重的神色也变得轻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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