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三章 书法与艺术(二)

    第一千零二十三章 书法与艺术(二) (第2/3页)

“书法既是艺术,人品的好坏真有那么重要吗,梵高是个自割耳朵的疯子,这并不影响他成为大艺术家,毕加索玩得女人多了去了,但这并不妨碍他的名气和价格。”

    “再进一步讲,在华夏这样一个文以载道的国家,文人无行,似乎并不受太多谴责,反而到书法家这里,就要那么看重其行,不能无行,而要有行,怎么就单单华夏书法把做人与写字联系的这么紧,这就我们来看第三段……。”

    随着陈逸的讲述,现场众人都陷入到了陈逸所塑造的观点世界中,哪怕是木村一健和福田深司,都不免被陈逸这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的论述而受到吸引。

    陈逸的讲述过程,似乎没有给人一点喘气的机会,一环接着一环,一个疑问接着一个疑问。

    第三段则是古人以人喻书,以人骨,肉,血,气,筋比喻书法的,在华夏古代书论中比比皆是,比如颜筋柳骨,最是生动形象的把颜体与柳体的风格特点描述了出来。

    在古人眼中,一个人字写得好,先要有骨头,有骨头的字,才站得稳,就像一个人一样,骨头坏了,肯定东倒西歪,好的字,要有血有肉,这就像一个人一样,而书法如果是艺术,人与艺术挨得着吗,非要从梵高的画中,看出人的骨头和血肉出来,是不是有点恐怖。

    在这里,又有了一个疑问,古人以人喻书法,难道又是歪理十八条吗。

    接下来,陈逸开始讲述了第四个问题,如果书法是艺术,那么,书同文便是荒谬的,是秦始皇在践踏艺术,大家都知道,秦始皇统一华夏后,书同文便是他做的一件大事。

    这件事的具体负责人是李斯,其用小篆统一了全国的文字,从此华夏民族实现了书同文,文字大一统。

    从小篆来说,艺术性非常大,现在书法所用的印章,基本上都是小篆,从这个角度来讲,李斯是一位当之无愧的书法家,然而,强调统一性,排斥独创性,这是对待艺术的正确性吗。

    既然是艺术,难道不需要个性吗,难道不需要自由吗,难道不需要多样性吗,难道不需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吗,可以肯定的说,如果书法是艺术,李斯和秦始皇恐怕就会成为华夏书法的千古罪人。

    而事实恰恰相反,秦始皇焚书坑儒,后人唾骂,可是秦始皇统一文字,大家都认为他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

    接下来,陈逸又讲述了第五个问题,华夏书法是不是艺术,这是一个问题吗。

    他从一些华夏有名的文学家的话语,论证了一些事实,有很多近现代的文化家都曾说过,华夏书法不是艺术。

    如果华夏书法不是艺术,那是什么,在华夏六艺之中,有礼,乐,射,御,书,数,是古代学生必习之科目,其中,书,就是华夏书法。

    这六艺是周代便流传下来的传统,孔子加以继承和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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