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8章:圆桌会议(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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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传统包税制度显然是有缺陷的,包税权其实类似“期权”,承担有限的义务,收益却没有上限,这一事实蕴含着极大的不公平,有必要加以改革。
克洛德主教针对包税制提出的改革策略,倒是正合罗兰的心意:政府取消包税商的垄断权,引入市场竞争,允许多家包税机构承揽同一地区的税务,自行制定税率。纳税人出于理性,必然选择向税率更低的包税机构纳税。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下,同一地区的各个包税机构不得不降低税率,从而争取更多客户,以期薄利多销。根据市场供需理论不难分析出均衡状态下的税率将被压缩到最低限度,结果就是纳税人的负担减轻了,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了,而包税商则失去垄断权,无法像现在这样坐享超额利润,只能按照市场规律赚自己应得的那份钱。这会使包税商的收入受损,但是也会减少他们承受的骂名和道德压力。
罗兰期待克洛德主教的话题引发更深入的讨论,可惜让他失望了,在座的改革派与保守派人士都对改良包税制兴趣不大,克洛德本人也只把这个“脑洞”当做引子,很快就转移了火力,痛斥“重商主义”与“垄断特权”这对孪生兄弟给国家带来的巨大伤害。
一国政府信奉“重商主义”,难免对各行各业的经济活动进行过多的干涉,而行政干涉的集中体现就是授予某人或某企业独家经营权,豪商阶级正是利用这一特权垄断所在的行业,从而赚取巨额暴利。
“和平时期,豪商们垄断了政府的一切外包业务,圣城特区和各个行省的公共建筑、道路桥梁、下水管道、驿站驿道、花园苗圃、广场剧院等大型建设工程一律承包给那些与主管官僚关系密切的商人,而后者甚至不屑于亲自主持工程建设,利用金钱开道拿到的独家承建权,转手就加价转包给其他同行,不费一丝力气坐吃分成,这钱赚得可真轻松!福格尔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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