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3章:宗教大法官(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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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国教信仰是社会大众的主流意识形态,道德规范乃至法律条令都显示出国教经义的价值取向,从这个意义上讲,国教的戒律可视为一种该国特有的‘自然法’;另一类国家则与前者相反,要么举国上下崇尚无神论,宗教势力不值一提,要么国内教派混杂,找不出一个统御群伦的主流教派,信仰分裂导致任何教派都无法对国家权力构成显著的影响力。”
“我们不难发现,亚珊帝国显然归属于第一类国家,且具有典型意义。既然承认圣光教廷在社会各阶层的巨大影响力,那么旨在团结社会各阶层共同致力于改变国家困境的改革行动就无法避免的与教会组织发生碰撞,改革想要获得成功,首先要充分考虑一个问题——教会在改革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说得很好,那么你认为教会能够在改革中扮演何种角色?”弗兰克太子饶有兴致地追问。他本人除了皇太子这重政治身份,还兼任教会第三号领袖,当然了解教会对这个国家的巨大影响力,任何社会改革都不可能绕过教会这座大山,故而对罗兰的观点深以为然。
“殿下,在充分考虑宗教影响的前提下,一个国家的改革只有两条路——要么选择‘宗教国家化’,将教士阶层改造为服务于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员,要么选择“国家宗教化”,教士将转型为‘武装的先知’。”
罗兰稍作停顿,给听众一些思考的时间,随后接着说:“‘宗教国家化’简单来说就是走‘世俗化’道路,取消教会的征税权,将之纳入政府机构管理之下,最终目的是将教廷改造成政府的一个部门,主管公共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职能与卫生部和教育部有交叉,教士相比神职人员,更像政府雇佣的终身公务员,事实上,我们在远东推行的宗教改革就是走的这条路线,目前来看成效斐然。”
弗兰克与格里高利四目相对,似乎在进行眼神交流,也不排除私下里正在进行心灵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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