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四章皇家家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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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准备以遣散为主。

    当然,万一这些太监不愿意被遣散。吴世恭就准备把他们与那些有文化、又有专业知识的太监合在一起,到皇家事务部做一名官员。或者到吴世恭所拥有的工坊、商行和皇庄内做一名管理者。让他们人尽其才,也不浪费这些人的才华。

    而余下多余的太监和宫女,吴世恭就准备让他们到自己所拥有的工坊、商行和皇庄内去做工匠、伙计和农夫,让他们能自食其力,减轻吴世恭的负担。

    因为皇家事务部是皇帝个人拥有的,里面的官员都可以由吴世恭私人而定,所以说到底,那些担任官员的太监,并不会与文官们权利冲突,也能把太监困在这一方空间之中。

    而且吴世恭还决定:这样的做法也是权宜之计。等到这批在皇家事务部工作的太监逐渐年老以后,也将被逐渐淘汰。而宫中每年进入的太监数量也会衡定,数量也极少。到最终,皇家事务部也将都由正常人任职,一定会把太监控制住,绝不会让他们干政的。

    这次吴世恭所获得的前朝皇家“遗产”并不算很多。在皇宫中余留下一些浮财,被大顺军和清军两次扫荡以后,已经变得空空如也。而吴世恭所获得的,也只有紫禁城一座、几座皇家园林、几十个皇庄、林场、牧场和狩猎场。二百多万亩皇田,还有从理论上来说,都归皇家拥有的所有矿山。

    除此之外,吴世恭私人还拥有盐业生意的一成股份、汝宁大批工坊、商行和钱庄的股票、八艘海船组成的船队、松江府的码头、以及汝宁、归德还遗留的三十几万亩土地。

    当然,像赵如雅、李月奴等人所拥有的工坊、股票等私房钱,并不算在吴世恭的私财中。她们这些财产都将归她们的子女所有,吴世恭并不会把她们的私房钱算成皇家财产。

    而这些皇产的一部分也将会受到处理。

    例如盐业:以后的盐业都将收归国有。而大平朝的盐业收入也将取消漏洞百出的盐税和开中法,将在盐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这三个环节进行地区专卖权的招标,以每年的招标收入作为盐税的替代。

    而吴世恭私人所占有的一成盐业股份,也将由朝廷分期赎买回去。而目前扬州盐商所占有的盐业股份,也将给予他们一定时间的专卖权来补偿,要彻底理顺盐业混乱的局面,大大增加朝廷盐业的收入。

    而吴世恭拥有的皇田,有很大一部分将分配给那些将转化为自由民的农奴。而其余的一部分,有些将分给自己的子女,有些则给分流的太监耕种,让这些太监能自食其力。因为大平朝的《开封土地策》中,连皇家也都要收取土地等差税的,所以吴世恭保留过多的皇田也并不合算,还不如把这些土地都分配掉,以此来收买人心呢。

    当然,在将来的征战中,像弘光帝这种起兵抵抗的藩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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