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六章 利益驱使

    第九百零六章 利益驱使 (第1/3页)

    建宁府知府柳民安接到李云天突然造访建宁城的消息后吃了一惊,他本想赶去福建行都司拜见李云天,不过随即就诧异地得知李云天要住在建宁府府衙,于是赶紧让下人把府衙后宅最好的院子收拾出来。

    与以往来地方上巡察的巡抚和巡按御史不同,李云天既是大明勋贵同时也是六部的堂官,身兼军政要职,因此所到之处无论文官还是武将皆心应对,生怕有招待不周的地方。

    到了府衙后院的住处,李云天见了柳民安后就把负责建宁府迁移琉球岛事宜的讲武堂武官招了过来,询问其建宁府百姓迁移事宜。

    与江浙等地遇到的情形一样,民户的迁移事务非常顺利,主要是军户的事情比较麻烦,当地卫所时常会想办法阻止那些军户离开。

    究其原因,是因为军户所耕种的军田虽然有着朝廷颁发的文书并且可以世代继承,但并不是归他们私有的土地,而是属于朝廷的国有土地。

    朝廷免费发军田给军户耕种,用军田的产出来维护卫所的运作,这样一来就减少了朝廷在军费上的支出,同时也适合边疆和荒芜地戍边。

    而在卫所制度建立之初,为了确保这种制度能够得以实施,朝廷对军户世袭做出了严格的限制,要想脱离军户户籍非常难,唯有两种途径:

    一是经皇帝特许的特许,二是官至六部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和大理寺卿这种当朝正二品大员,否则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改动军籍。

    按照明廷对军户的规定:军户耕种的军田在三顷以内者可免杂役;三顷以上者须与民户一起承担杂役;随营余丁和户下供应余丁亦可免当差;正役仍要承担。

    可惜这些制度在实际并没有得以贯彻执行,军户的杂役反而要高于民户,被卫所各级武官肆意役使。

    值得一提的是,军户和匠户与民户一样皆属于大明的良籍贯,都可以参加科举,只不过对军户参加科举的人数进行了限制。

    久而久之,后人就盛传明朝的军户子弟无法参与科举,其实明朝的一些内阁阁老就出身于军户子弟,例如张居正和高拱就是军户子弟。

    按照大明律例的规定:民户若与军户通婚势必连累自己的子女成为军户;军户中仅允许一人为生员,而民户则无限制,这就使得军户中只有一个人能踏入仕途:正军户五丁以上方许充吏,民户二丁以上即可充吏;民户有罪往往以充军处罚,而军户不许将子侄过房与人﹐脱免军籍。

    由此可见,军户的社会地位要低于民户和匠户,可谓处于良籍中的最底层。

    正是由于军户的军籍很难脱离,故而琉球岛才由讲武堂进行治理,毕竟讲武堂也是大明的军事衙门,那些军户到了琉球岛后军籍并没有改变,只是从一个地方迁到另外一个地方而已。

    这样一来,当那些军户离开原驻地的时候朝廷自然就会收回原先发给他们的军田,等到了琉球岛后在发给他们新的军田。

    现实的情形是,朝廷发给军户们的那些军田很多都已经被卫所的武官和当地的豪族所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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