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五章 赛里斯之法

    第七百五十五章 赛里斯之法 (第2/3页)

这时候她的姐妹们却纷纷有了收获。

    “按察署书房的凭文,用的是圣道十一年的签押,而这凭文又是圣道十年发出去的,这是假的!”

    “家仆的供述前后矛盾,既是联络过江宁府,为什么又说唆使地痞游手行凶时,怕江宁府知道此事,而多给游手银两封口?”

    “江南银行不给存银根单,就证明不了是谁在调度银两!官老爷会派衙门里的属下去办这事吗?就不会胁迫中人去办?”

    不过两三刻,群钗就挑出了若干毛病,让宋子杰额头出汗,堂首杭世骏眉头也皱了起来,时间太忙,这些证据多半是补的,但并不是假造。可就因为这一补,显出了漏洞,真实姓就大打折扣。

    “假造凭文,伪作证供,小女子要投告你们法司枉法!”

    李香玉逮着了机会,振臂高呼。

    “这是另案,待此案完毕,你要怎么告随你……”

    宋子杰在一帮法司官员的冷厉目光下,强自振作,荡开了李香玉这一击。再看看群钗身后,有十来个人在帮着审查卷宗,不由心头剧震。那些人,该是贤妃娘娘调来帮李香玉的书吏吧,有贤妃娘娘的藏书楼,有精于公文刑律的老手,法司仓促补全的证据,还真是处处漏洞。

    至于李香玉有关枉法的指控,宋子杰根本就不在意,就算另起一案,推给法司书吏“工作疏忽”就好,没什么大不了的。

    枉法这事,在华夏从来都不是大罪,原本法就得随时由上意君意而枉。只有当法为真正的国法,公法后,枉法才是重罪。比如伪证,在法无读力的社会,这不是什么大罪。而在公法社会,伪证就是大罪。

    华夏之法,本质还是形式之法,核心是对上不对下的。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法就不可能读力。儒法社会,法也不可能读力,否则怎么对应人治呢?法是确保形式公正,有形式在,人人受限。人治追求实质公正,但实质公正就如自由心证,人人都有不同看法。

    只要法不读力,那么法也无所谓尊严,无所谓冒犯,所以伪证、无视法律秩序等等罪行,在儒法社会里,不是视为瑕疵,就是视为无罪,甚至是追求“实质公正”的必要手段。

    李香玉当然没那么超前的意识,也只是借此机会夺得砝码,经她这么一驳,好几份证据都失了效力。

    宋子杰咬牙道:“可你爷爷唆使地痞游手,伤人夺产的事,怎么也是翻不了的!”

    这是李煦所背罪行里最重的,毕竟死了人,其他什么行贿,乃至主持这笔生意压榨民人都算不上重罪,这一桩守住,他就赢了。

    有人附耳过来,李香玉一边听一边点头,杭世骏等人心中猛抖,暗道这该是贤妃娘娘派来的军师,这可怎么办?

    宋子杰再遭法司官员瞩目,额头已是细汗层层,心说老爷们啊,你们的手脚太不干净了,要换成我来挑剔,你们全都得倒了,就希望贤妃娘娘的军师,还有那小姑娘,不可能纤毫毕现地看事情。

    李香玉心中有数,开始反击:“我要看人命案的卷宗。”

    这要求不能推脱,于是一叠又一叠卷宗摆了出来。一份份文档出示,案告,各方笔录,仵作尸格,一应俱全。

    劳伦斯在旁听席上已经惊呆了,何其细密的文书流程!何其完善的法律流程!在他的猜想里,赛里斯人断案就是双方各自陈词,法官根据宏大而无所不包的法典,以良心出发断案。

    可没想到,赛里斯人竟然是靠着一整套文书流程在执行法律,仅仅一桩命案,就包括案发报告,警差执行公务的报告,现场检查报告,尸检报告,证人问询笔录,犯人圈定和抓捕流程一系列文书,以及审讯凶手的报告,林林种种,一件命案,怕不下数十上百份文报。而且还会严格归档,随时备查,以保证案件审理出问题时重新提查。

    劳伦斯当然不清楚,华夏虽未立起读力的法权,法务却已经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