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七章 法变之醒

    第七百五十七章 法变之醒 (第3/3页)



    庭上的一些细节,以及杭世骏的个人发挥,也成了宝贵经验。

    “法司引入公讼,那就得让民人都能用私讼,到时岂不是人人艹弄国法,光我们法司这些人,又怎么能抵挡得住?难靠国法给罪人定罪,那不是天下大乱?”

    “讼棍横行,只钻钱眼,贫苦之人无钱请讼师,到时富者能借国法之利,贫者却无所依,我们法司可就要被斥为专护富贵人家的衙门。”

    还有人对未来很是担心,刑民跟商庭毕竟不一样,商庭仅仅只是仲裁,而刑民案则是要以国法主持公道,全面引入讼师,由讼师而入的就是钱财事,这就是法律与资本的纠缠,还不知有多少害处在等着。

    “要公道,法司就得尽可能公正。要公正,就得学商庭,控判分离。控判既分,讼师必然大兴。讼师既是艹弄国法,那就得在一国的管制下,如何调剂富贵和贫苦人,我们可以在这管制下定法嘛。”

    杭世骏虽未全胜此案,但感觉收获比打赢了好多,带着丝兴奋地回应道。他就觉得,一扇大门正由他开启,一国之法,正进入一个全新的天地。

    史贻直点头道:“控判要分离,还不能只是在庭审之上分离。我觉得,专门办公讼的,还可以另设一司,跟判案衙门分割得越清楚越好。”

    身为法司使,主持一国法务多年,史贻直看问题的高度自然不一样,而他并不知道,因他这一句话,英华司法体系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法庭和检察官不仅有了专业分工,还迈向了分权之路。

    法司在作总结的同时,龙门学院明法分院礼堂,也就是之前庭审现场,薛雪、宋既和来自各家学院明法分院的学子们也齐聚一堂,他们讨论的是更上层的问题。

    “我华夏朝政和官府格局,尤重分权制衡。但因为根底未扎到各界民人身上,而只是对上,上端只有皇权一点,让这分权制衡就像……”

    薛雪举起一枚橄榄果,大家一看就明白了,两端小,中间大,怎么也难立稳。

    “陛下正开天下之大格局,骨架虽立,血肉未生。这法权一桩,就是扩于天下,分权制衡的一个点。”

    “此案我们也看得很清楚了,法权,包括细目条陈,若是被执法之人握住,那就是天下大害。它既大权在手,就不会求公道,而是求它的利,以害公道而求利,因此法权首先就要从执法的衙门剥离出来。诸位可以多想想,执法的衙门,要怎么定权定责,才能确保国法护得一国的公道。”

    薛雪说的是法权和法司的关系,宋既谈的还要高一层:“陛下为何要推着大家变革律法,早前那个不列颠人在学院里的演讲,大家也都听过。”

    “我英华之法,现今已是两条腿在走路。一条是商法,仲裁纷争,维护公道。桩桩条陈,层出不穷,而所循法理,跟刑民案格格不入。刑民案,也就是法司这部分,再不更张,就要被民人,被一国推着更张,那时还不知是怎么一番乱象。”

    “更有紧迫之事就在眼前,我英华力推族田公田分户,接下来还要推族田公田定人,定产到人。这一步陛下立下二十年之期,现在已过了十年。岭南才完成分户,江南才开始分户,可之后会越来越快,不止是朝廷要推,民间自己也在推。”

    宋既发挥得更远了:“读史者都清楚,分产引发的动荡最为猛烈,如何在这动荡中护住一国人心,就得护住公道,公道靠什么?国法。不列颠人曾著述有《乌托邦》一书,说的是不列颠人圈公田,致民人失地,千万人颠沛流离。”

    “不列颠来的劳伦斯爵士说,那只是文人夸张言辞,圈地之害实际没有那么大。可我们西行之人也看过,害处也不如劳伦斯所说的那么小。但不列颠那一国并未因此事而举国动荡,关键在哪里?就在不列颠人的律法已成体系,法权立得稳健,可以在大面上守住公道。”

    宋既感慨道:“陛下要推律法变革,就是要解决这桩眼前之难。我英华的族田公田分户定人,虽跟不列颠人的圈地有区别,但引发的动荡却是一致。华夏以农为本,我英华又有工商之本,要将这两桩根本融在一起,就如商庭融汇法司的刑民庭一样,是我英华真正能成融华夏各处故土的根基。”

    学子们个个两眼发亮,认识到自己所投身的事业,意义如此重大,都觉全身热血翻滚。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