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先握枪杆子,再耍笔杆子,才好办事!

    第三百一十四章 先握枪杆子,再耍笔杆子,才好办事! (第2/3页)

《给驿条例》。规定官员非公外出、奔丧,不得住官立的驿站。因公外出不得超用车马,不得借出差旅游会友,不得利用职权沿途索礼受礼,不得向乡里进行摊派。

    这些规定,今日仍值得借鉴。开始张居正确实是带头执行。他父亲过生日,派仆人骑驴回家送礼,特吩咐不得住驿站。但后来他回乡葬父,坐的是三十二抬的特制大轿,沿途地方官员郊迎郊送,还要呈上奠金,担负护卫任务的是比国家正规军装备还要精良的特殊卫队,弄得上下议论纷纷。

    他反对别人受贿,而自己受贿却十分惊人。张居正做官前,家中只有田数十亩,他死后被抄家时,没收的财物折合近二十万两白银,另有良田八十万亩。,有说八百万亩,这可能是有些浮夸了,不过取其一成,那也是八十万亩这个了不得的数字。真伪待考,但是肯定少也少不了多少。身为一品大员,他的月俸不过87石米,即使他不吃不喝,一生薪俸加起来,也只有两万两白银。其他那些来路不明的财富,自然是受贿而来的。

    另外还有一位同样是名臣的徐阶,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授翰林院编修,累官吏部尚书。在嘉靖四十一年六月,在政坛上击败有名的奸臣严嵩,嵩籍没家产。

    嘉靖四十二年徐阶任首辅,先后引用高拱、张居正等入阁。嘉靖四十四年又曾力救户部主事海瑞,免其一死。世宗朱厚熜去世后,徐阶起草遗诏,力除弊政,停止一切斋醮、土木、珠宝、织作,因言事获罪的大臣全部平反。徐阶执政时期,为民办了许多事,减轻百姓负担,并着力纠正严嵩担任首辅期间的乱政、怠政现象,朝野称之为“名相”。

    可就是这样一个名相,罢官致仕后,其子弟横暴乡里,占夺土地达二十四万亩。一向富有贪名的严嵩,其田产仅是徐阶的十五分之一。

    在后世,朱祁镇在看到了这两位兄台的事迹之后,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大明的这些大臣们,有才干的,肯定不少,可是啊,这些有才干的大臣们,捞钱的本事,也还真是小不了,至少,连贪官捞钱的本事都比不上他们,就可见一斑。

    在后世,朱祁镇可是看过许许多多关于大明朝文官集团的评价,有说好的,也有说坏的,可是综合来分析,用一句俗得不能再俗的话来说,就是大明朝的后期,这些文官,办实事的少,当搅屎棍的多。

    而且,文官治理民生,很容易与那些随着大明经济生产生活发展而飞速成长起来的商贾之士结成利益伙伴关系。

    这也是为什么,大明海运虽然不如宋朝发达,可也十分繁荣。可是一旦朝庭想要罢漕运改海运,朝中的大臣们就会跳出来,激烈的表达了他们的反对和抗议,甚至于会阳奉阳违,使得明朝的数次改漕运为海运的计划皆尽搁浅。

    为什么呢?大明的帝都位于京师,距离最近的天津港,不到四百里路途,而大明的粮赋重地,是在江南,而江南之地,海贸发达,良港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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