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继母

    第十一章 继母 (第1/3页)

窦昭心情复杂。

    如果这个突然出现的女人是继母,母亲想从她的身份上做文章,恐怕会大失所望。

    她的继母姓王,闺名映雪,是王行宜之女。

    王行宜,字又省,北直隶灵寿县南洼乡人。至德三十六年己丑科进士。初任吏部主事,后升兵部车驾司员外郎。期间蒙古俺答汗数次带兵入侵北部边境,时镇守大同的总兵官长兴侯石端兰请开马市以和之。王行宜上书《请罢马市疏》,力言石端兰“十不可五谬”。司礼监秉笔太监陈冬庇护石端兰,王行宜弹劾陈冬《五奸十五罪》。永明四年,王行宜被廷杖一百投入死囚牢。因在狱中拒不写悔过书备受折磨而闻名士林。陈冬病逝,经他的师座——内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曾贻芬等人多方营救,永明六年,王行宜改判流放西宁卫。

    之后数年,蒙古人依然扰边,马市遭破坏。

    承平四年,也就是继母嫁过来的第三年,在曾贻芬的推荐下,王行祖被起用。

    先是调任山东新泰县令,后改任刑部主事,礼部员外郎,兵部武先司,半年内连迁四职。

    此时离他流放已过去了十年,历经两朝。

    其后王行宜一路平步青云,窦昭生病的时候,他已累官至东阁大学士、礼部尚书,位极人臣。

    王家本是南洼小姓,世代耕读。王行宜出事后,王妻许氏为搭救丈夫,将家产变卖一空。王行宜改判流放后,王家长子王知柄服侍病弱不能行的父亲前往西宁卫,王妻带着刚嫁过来不足月余的长媳高氏,次子王知杓,女儿映雪过日子。因家无恒产,高氏主动变卖了陪嫁,获银三百两,其中三十两用来购得良田四亩用来度日,其他的都用来救济远在西宁卫的王行宜和王知柄的吃穿用度,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有像高家这样深明大义的,也有像王映雪的夫家雷氏那样唯利是趋的。

    永明八年,雷氏见曾贻芬被迫致仕,王行宜没有起复的可能,十四岁的王映雪被退了亲。

    王映雪一咬牙,索性卖了雷家的聘礼,由高氏的一个陪房出面做起了收购棉花的买卖,这才能支撑起西宁卫这个无底洞,王行宜才能活到被起复。

    所以当三伯母告诉母亲,父亲已经派人把那个女人接到了真定,她和大伯母商量后,决定在大伯母陪嫁的庄子里见一见那个女人的时候,窦昭大哭大闹地抓着母亲的裙裾不放手。

    母亲强忍着怒意哄着她。

    三伯母却瞧着灵机一动,笑道:“这样也好。若是别人问起,只说是带了寿姑到大嫂的庄子里顽耍。”

    母亲这才作罢,心不在焉地随着三伯母去了大伯母的庄子。

    大伯母早就在二门口等着。

    她拉着母亲的手上下打量了母亲一番,点头赞道:“我还怕你应付不来,现在看来,倒是我多心了。”

    母亲穿着代表正室的大红宝瓶柿蒂纹的通袖袄,乌黑的青丝梳了个堕马髻,只在髻旁簪了朵由莲子米大小的珍珠镶嵌而成的牡丹珠花,碧绿色翡翠手镯在母亲欺霜赛雪的手腕和大红色袖口间如一汪春水般鲜艳明丽,端庄典雅中不失雍容华贵。

    三伯母也赞道:“七弟妹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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