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兵员(2)
第358章 兵员(2) (第2/3页)
的失利,中国实际控制的范围越来越小,只能靠四川、贵州几个省份提供兵源,当时这些地方的壮丁比例占总人口都超过了10%,兵源严重不足,负责兵役的师管部门见人就拉,有的工厂工人、还有路过小贩也被捆到前线,加上种种条件的恶劣,大批壮丁死亡。
严格说起来,这事不归许鸣管,甚至不归顾祝同管,国民政府中央有兵役署,各个省及下属的专署有军管区,各县还有兵役所,中国的兵役制度是完善的,问题在于执行的过程中缺乏执行力。
但这个问题靠别人是不行的,兵役署和军管区摆明是没有尽到责任,顾祝同就是和稀泥的,这个事情是一定要得罪人的,许鸣经过一番捣鼓,搞出6条杀气腾腾的条令。
此时,王耀武从金华也回到上饶,许鸣将这6条摆弄出来,王耀武一看,这六条分别是:
1、完不成预定兵役数额之军管区及兵役署,一律交付三战区特别部门军法审判,有故意敷衍者,严厉处置。
2、战区特设监察部门,监察兵役过程中不法事宜,监察人员有临机处置之权利,并鼓励在乡人员举报,若举报属实,重奖之,另监察部门不定期调换。
3、各县、乡分设宣导组,宣传兵役政策,鼓励民众拥军参军。
4、有故意阻碍征兵、或符合征兵条件恶意逃脱兵役者,军法处置。
5、各县、乡设立荣军处,改善在乡军人之福利、待遇,设法沟通士兵与家人通信联系,并负责协助退伍之伤残士兵,伤残士兵处置办法另行公布。
6、对军属家庭的优待,包括定期供应米食、钱物,按期发放优待金,减免赋税,代耕田地,子女教育等拥军措施须纳入当地民政部门之考核重点,未能切实执行者,严加处置。
王耀武越看越皱眉头,许鸣这几个关于兵役制度性的意见并没有创新之处,中国当时对兵役制度已经有了相当完善的制度,甚至显得繁琐,许鸣这6条当中,真正厉害的是第2条和第6条,前者是设立一个特务机构,后者是将民政纳入军政管辖,这两条是针对下层机构执行不力的情况进行的应对。
“许副司令,这个事情恐怕反对人太多。”
“佐民大哥,得罪人的事情就由我来做吧,这些事情已经是顽疾,光用好好先生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王耀武不愧思虑精纯,他给许鸣说了个建议,“许副司令,这个问题的阻碍不在于三战区,而在于中央,定然有人到武汉找委员长,你先把这个事情报告给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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