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地图集》——东汉图组

    《中国历史地图集》——东汉图组 (第3/3页)

。司隶、豫州、荆州四幅,各附插画一幅。

    四、东汉永和中的行政区划以一百另五郡、国、属国统辖一千一百八十个县、邑、道、侯国、公国。郡、国、属国用注记分别,治所符号相同。邑、道、侯国、公国治所一律用县治符号,注记不予区别。

    五、东汉仅少数边郡设置都尉,在其治所旁加注记表示。又设有使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东夷校尉等主卫护内附诸族,中惟前二者有治所可考,即在其治所旁加注表示。

    六、郡、国、属国的名称、辖境和治所,都按《续汉书郡国志》画出。《续汉志》所载以顺帝永和五年簿籍为据,但是年九月上郡、朔方二郡已内徙于冯翊、五原,而《续汉志》仍列出全部属县;章帝章和元年置阜陵国,永和时见在,而《续汉志》竟不载,因无可确考,姑从《续汉志》画出。

    七、已废或后置的郡县择要画出,用聚邑级符号注记。

    八、西域都护府以和帝永元六年至安帝永初元年(公元94-107年)为准,治所作郡治处理,所辖属国的首府作县级处理。校尉、都尉等治所用县治符号,其他各城皆作聚邑处理。诸国辖境用表面注记标示其大致地区。

    九、水系泽薮除据《续汉志》画出外,又据《后汉书》纪传、《说文》、《周礼》郑玄注、《水经》、《汉书》注引应劭说予以增补。凡较大水道湖泊不见于东汉记载而前代已见后代仍有者,画出而不加注记。

    十、鲜卑等部简图一幅,以桓帝永寿二年至灵帝光和元年(公元156-178年)为准,画出鲜卑及其西北诸部境内著名山川、庭帐和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