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之子-纳什
风之子-纳什 (第1/3页)
(9000多字的大章。)
八月酷暑,炎热让人足不出户,只能宅在家里享受。
这是轻松惬意的时光,没有压力,生活节奏缓慢,让人心中洋溢着幸福。
对于史蒂夫纳什来说,今年的夏天在他看来,是最美的夏天,他整个人的心情是前所未有的开心。
不再有躁动,不再有压力,虽然手上还是光秃秃的,但是他知道,在下个赛季的揭幕战时,他的手指上将会多出一个戒指。
这个戒指的分量丝毫不亚于他的无名指上套着的戒指,他为此奋斗到了40岁。
一个人的一生,不过区区百余年,四十岁,意味着他的生命已经接近走过了一半。
为了一个目标,花了半生去努力,这足够伟大。
摸着疲惫的双腿,它不再有活力,但却让纳什满心的感激。
在他所在的联盟,多少人有着完美的开始,但是却没有完美的结果。
庆幸的是,他虽然没有一个好的开始,但结果却足以完美。
“对待过去的时光,我还是感激的,感谢让我拥有如今的成就。”
纳什坐在自己豪华的别墅里,端着杯冰镇饮料,摆着舒服的姿势,不由得发出一阵低低的嗤笑声。
是啊,目标达到了,所有的愿望达成了,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现在的他没有任何的压力了,他正在考虑今后的路该怎么去走。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一定会先好好的放纵一番,弥补作为职业球员近20年的缺憾。
他要吃那些高热量的美食,他要喝点一直想品尝的美酒,他要去和老婆肆无忌惮的度假,他要陪孩子去任何她们想要去的地方等等。这些,都是他作为球员时受到限制的地方,一直以来他必须要适应作为职业球员的苛刻。
显然,他在这些苛刻的要求上做的非常好,否则的话,也就不会有如今风靡世界,流芳千古的风之子纳什,未来的名人堂球员。
虽然他付出的实在太多,但是,纳什却没有任何的遗憾和后悔。
他觉得这过去的四十年,是他感觉最精彩的四十年,充满着回忆,慢慢回想起来,整个人的心都是充实的。
闭目,去想,一切恍若在眼前,无比的清晰。
慢慢的,纳什的脸上,充满了向往、满足的笑意。
可以说,他这一路走的是跌宕起伏,但是却无比的精彩。
74年2月7日,也就是四十年前,他出生在南非最大的城市约翰内斯堡,那里海拔高达1754米,是典型的高原城市。
不过,那仅仅只是他的出生地,他在那里,并没有什么清晰的记忆。
因为在他出生之后不太久,父母就带他移民到了加拿大,他成了加拿大人,不再是南非国度的一员。
他的童年在欢快中度过,他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踢足球、打篮球、打冰球、玩国际象棋等等。他流连于自己狂热的运动中,这让他得到了非常大的锻炼和成长,正是那个时候,他的骨子里开始有了一种特质,让他能够在未来变得出色无比。
很快,他长大了,成了一个有着一头飘逸金发的大男孩,青春期的萌动让他对异性有了很大的兴趣。他清楚的记得高中时的初恋女友,在现在想来,那个女孩儿依旧是那么美,而且属于他们的记忆永远埋藏在他的心里深处。
他和她没能够在一起,这是很大的遗憾。
在之后的日子里,当他想起来时,总是认为,她们谁没有任何的错误,错的是青春年少的天真烂漫。
纳什一直觉得,那段感情是他最真挚、最纯净的爱,是最特殊的,也是最难忘的。
高中一晃而过,沉溺在运动世界中的纳什终于做出了抉择,他在斟酌之下,选择加入了圣塔克拉拉大学。
这是一所在NCAA中名不见经传的大学,一直无法吸引到明星。
可是他为什么加入这样一所大学呢?原因是他别无选择,他因为防守上的缺陷备受诟病,这让他无法享受和其他高中天才一样的待遇,在那时,他只能加入这么一所大学。
当然,纳什不止一次想过,在未来有人问起来时,他一定会说是他拒绝了其他的大学,因为他独独钟爱圣塔克拉拉大学。
在圣塔克拉拉大学的四年,是他展现自我、奠定强大自信的时间,他经过四年的沉淀和升华,球风和技术早已经完全的成熟,他享有西海岸赛区无数的荣誉,这让他非常有自信,能够立马在NBA打出成绩。
96年,NBA历史上传奇的96年!
纳什清楚的记得,在这一年,NBA史上那个最强大的男人回来了,并且,他率领着公牛队击败了超音速拿到了第四枚冠军戒指。
在那个时候,他有种不一样的感觉,还没有打上第一场NBA比赛的他第一次迫切无比的希望能够拿到属于他的一枚总冠军戒指。
而这个念头一诞生,就在他的心里扎了根,挥之不去。
96年的新秀训练营,他认识了很多人,桀骜不驯的科比布莱恩特、飘逸灵动的阿伦艾弗森、风度翩翩的雷阿伦、钢铁猛兽般的本华莱士等等。
太多的同届新人聚集在一起,那个时候,媒体将他们这一届称为84年之后最好的一届新秀,而纳什也相当的认可,同时,他觉得自己能够获得一个不错的顺位。
训练营,一群小伙子都在私下里谈着公牛队,偷偷喊迈克尔乔丹为老流氓。这没有任何的贬义,所有人在说话的时候,言语中都是带着无尽的崇拜的。
不过,纳什是最平静的,他不觉得乔丹有什么不同,他们同样都是一个人罢了。
而让纳什记忆最深刻的是,一个叫做科比的18岁男孩,在提到乔丹时,总是流露出的那种强烈的战意。从那时起,纳什觉得,科比这个人会是非常特别的一个人。
当然,除了科比之外,便是一个叫做阿伦艾弗森的。纳什当时很惊讶,他无法理解,一个比他还要矮4英寸的家伙是如何那么强大的。他是唯一一个被认为能够在单挑上威胁乔丹的球员,虽然他只是个菜鸟,但媒体和他们都愿意相信艾弗森能够做到。
“科比和阿伦,是见到第一面时,就让我感觉到浓浓压力的人。从进入训练营的那一天起,我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他们,我时刻在把他们当做对比自己的标杆。虽然我们没有建立友谊,但是从某方面来说,我们是最为亲密的。”
选秀大会,这是让纳什感觉到委屈的夜晚。
他是全美最佳阵容的球员,他是西海岸赛区的MVP,他是圣塔克拉拉大学多个队史纪录的拥有者,他荣誉无数,大学四年,他完全证明了自己。
然而,高中到大学时经历的低估依旧再度重演。
他坐到了小绿屋,但是却没能够在匹配小绿屋的顺位被选中。
15顺位,他才被选中,这让他的心如入冰窟,压抑和难受,真的没有喜悦。
而且,菲尼克斯,并不是他想去的球队。
当时的菲尼克斯有着凯文约翰逊这样的全明星级别的组织后卫,30岁的他完全正值当打之年。他是标准的20+10级别的控卫,在联盟有着非常高的地位。
所以,纳什到太阳队,毫无疑问不会得到太大的重视,至少在凯文约翰逊退休之前,他只能作为凯文约翰逊的替补的。
但是,纳什别无选择,他的性格不会让他去反抗球队,他选择去适应太阳队,从圣塔克拉拉大学的核心角色往替补后卫的角色去转换。
生涯的头两个赛季,他就凭借着精准的投篮和出色的传球赢得了极大的认可。他两个赛季的三分球命中率都超过了41%。在第二年,他在20分钟的场均出场时间里就能够贡献9.1分。
不过,预期的状况改变并没有出现,他完全被其他新秀的表现给遮掩了光芒。很多媒体依旧在低估他,认为他只是一个合格的替补球员罢了。
当提到96届未来能够成为球星的球员名字时,其中并没有史蒂夫纳什。
这让纳什非常的受打击,他觉得他能够做的更好,他只是缺少机会。
然而事情终于出现了转机,98年,急需一名控卫的小牛队在选秀大会用布巴-威尔斯和马丁-穆瑟普以及一个首轮选秀权从太阳队换了纳什。
这笔交易在当时没有引起什么关注。
就这样,纳什加盟到了一支能够展现自我的球队,他摩拳擦掌,誓要干出一番事业来。
初到达拉斯,深夜里他独自站在肯尼迪纪念广场,大声的呐喊:“我要成为这里的骄傲,我发誓,我一定要做到。”
那时,25岁的纳什认可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上帝关起一扇门的时候总是会打开一扇窗。”
天无绝人之路,纳什的等待终于让他迎来了证明自我的机会。
对达拉斯这座城市,他一直是心存感激的。
没有这支球队,很可能就没有如今的传奇风之子。
达拉斯把他当作核心控卫来培养,不管他的表现挣扎也好,遭遇伤病无法出战也好,达拉斯从来没有放弃过他。
他想,我一定要打好,回报认可我的球队。
98~00这两个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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