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微商代理模式2
第四十九章 微商代理模式2 (第2/3页)
保证某种商品可以百分之百地售卖出去,当产品的生产规模扩大之后尤其如此,因为市场的规模是有限的,消费者对商品的认可度也是有限的,如果单由厂商自己承担商品无法销售出去的风险,那么很有可能导致厂家的破产,然而,当厂商与层层代理进行合作之后,这种风险就由大家共同承担了,其起到了风险转移的作用,非常有利于厂商降低风险。第二,扩大销售渠道。对于任何一个厂商来说,销售都不是他们的特长,尤其是当市场的范围扩大到全国,甚至海外以后。然而,任何一个厂商都希望他们生产的产品可以销售到更广阔的领域。而解决这个矛盾最好的方法就是招代理,因为不同的代理商有着他们的优势。例如,区域代理在其所代理的区域有着更广的人脉,更好的渠道,或者对该区域的销售文化有着更深的理解。而厂商则没有这些优势。第三,降低运营成本。如果单单靠厂商去把商品推广到全国,其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可想而知将是多么的庞大,厂商不但不可能把商品推广到更广,而且也不会有任何一种管理办法可以支撑这样的商业模式。而代理模式则大大降低了厂商的成本,任何一个公司,公司越小,管理模式就越简单,管理成本也就越低,因此,代理制度可以缩小厂商的规模,进而降低其管理成本。虽然厂家需要让一部分利给代理商以实现合作,但是,这些让利与其自行铺货时所要付出的巨大成本相比较还是相当少的。
虽然,网络购物的出现(尤其是B2C的出现)让部分厂家可以通过网络把商品销售给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但是,其仍不足以完全取代代理模式所具有的优势。
即使是微商也是如此,与过去的普通代理模式不同,微商们所要发展的代理商层级更多,范围更广。因为微商的商业模式之一就是熟人经济,即把商品卖给强关系,或者是中关系。在这种商业模式下,你招到的代理商越多,购买你产品的消费者也就越多。而你只需要把商品批发给各个代理,其他的销售任务则完全由代理商们自行去解决。在这样的代理模式下,一个新的名词出现了,它叫做“全民微商”。顾名思义,全民微商就是让所有人都成为微信商人,其基础理论就是代理商越多,强关系就越多,中关系也就越多,商品销售的数量自然越多。所以,当微商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我们突然发现,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卖东西的人越来越多了,甚至我们身边从不做生意的朋友都成为了微信上的卖家。过去的代理更讲究专业性,即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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