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三章 宣威布德民大悦(十四)

    五一三章 宣威布德民大悦(十四) (第3/3页)

道了太子的意思,不过北方本就很少有私刑,故而并不在意。私刑较重的大多在闽粤之地,非但有勒令自杀,还有投石、沉潭之类。

    “再有,族法之中当明确除籍条款,犯除籍之事者,绝不可姑息。”朱慈烺厉声道。

    “微臣明白。”任丘县是真的明白了。

    作为县官,他最恨的就是手下人力不足。进一步挖掘民力时,却碰到了宗族阻碍。

    府里发文给两级法司,大致意思就是希望法官在裁断的时候偏向要走出来的民工,不令其被宗族隔绝。如今牧民官可以直接介入宗规制定,甚至有一定的审核权,在开除宗籍条款上当然不会让步。

    “还有,我听说如今乡间多有本末倒置,支强干弱,可是有之?”朱慈烺满脸笑意地问道。

    宗法制度中的大宗小宗并不是以家财地位来算的,而是以嫡庶为别。嫡长子为宗子,为大宗,为族长。庶子为小宗,为宗亲。大宗统率小宗,小宗统率群弟,这就是周公制定的模式。任何一个家族在经历了上百年数代人之后,总有贤与不肖,大宗可能衰落,而小宗则可能兴起。

    就以阁老蒋德璟为例,他是小宗出身,哪怕身为帝师阁辅,也没资格出任福泉蒋氏一族的族长。

    这种现象在大明已经较为多见了,也是宗法社会不可避免的症候。当年周室以大宗统小宗,建立宗周六师,成周八师,三殷八师,结果却还是逃不过诸侯坐大,最终国灭的悲剧。

    朱慈烺受五四之后许多文学作品的影响,不自觉地将宗族权与世俗权统一起来,以为族长权力极大,压迫宗亲。结果自己走了一路之后才发现,许多宗族的小宗比大宗厉害,族长非但普遍被各房架空,有些甚至还要仰小宗鼻息。

    他最为忌讳的“宗族对宗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控制,也是误中副车。这种权力其实在父权而非族权。当宗族规模小,父权与族权统一的时候,两者合而为一。宗族开枝散叶之后,族权与父权分离,却是父权高于族权。

    在大宗族中,父权的代表并非族长,而是各房的房长。即便如此,碰上子孙有出息的,或经商暴富,或出仕为官,父权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控制也就近乎于无了。范仲淹和朱熙都希望整个家族的财产都归于族中分配,其实是大同世界的乌托邦,近乎空想社会主义,就连他们本族后人都没做到。

    “这种本末倒置,正是礼崩乐坏之兆!”朱慈烺掷地有声:“若是官府不能出来正风气,天下如何太平?”

    他看到好几个族长纷纷点头,心有戚戚焉,知道自己切入点找准了,当即宣布道:“所以日后各宗族族谱,与宗子、宗人、宗亲姓名都存档在官府。每有宗亲大会,亲民官该携此宗文卷与会,另以村老、农老、教官,及外姓老人三位并为董正,以免有仗势欺人之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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