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跳梁小丑(为盟主“东东奇“加更4/5章”)

    第三百四十一章 跳梁小丑(为盟主“东东奇“加更4/5章”) (第1/3页)

    直接曝现实地址,现实信息?!

    这在前世从来没有发生过,公众人物里,即使对方再是卑劣,也没见哪个人会这样做的。

    因为这样做无异于就直接撕破脸地当仇人,把对方逼到绝地,双方再没半分调和的机会,这对讲究“和气生财”的“上层社会精英”来讲,实在是无法做得出来。

    但林牧却没这种顾忌,既然挑上门来,还想安然离开,天底下哪来这种好事?!

    尤其是让林牧敢这么做的,就是不犯法!

    是的,不犯法!

    前世的网络管理已经算是入了正轨。在收编了秦火火一帮水军后,还有网警,各种转发、限制人肉的法律,虽然执行起来有点困难,但法律确实是建立起来了。

    如果在前世林牧这么做,那肯定没二话,被警察蜀黍带去喝茶。

    但现在是07年,虽然这个世界的网络和科技发展得比前世好,但因为那群官员还没被人肉得心惊肉跳,人人自危,这条不许人肉的法律,却是还没建立。

    既然如此,林牧还有什么顾忌,直接曝!

    即使有人想指责自己做太过分,那也是对方先挑事在先,一些小麻烦,以林牧如今的声名地位,轻松也能搞定。

    而且林牧也没一锅端了,仅是把那些电话中出现过的人给曝光了。

    其他那些所谓的名嘴,林牧真想收拾他们的话,又有几个是屁股干净的?

    既然打,那就打死!

    林牧觉得这样天经地义,但马国豪之流这时却只觉得委屈万分!

    此时的他,脸上已经没有任何平时的“成功人士”风度,一张脸上,两个大嘴巴印子打得脸红肿不堪,跟狗啃过的似的。身上的衣服更是被撕得厉害,整个人一身破破烂烂地被踢出了门,如同一个要饭的一般!

    至于吗?

    不就是给你要了两百五十万吗?你要是觉得多我们可以商量啊!实在不行,给你打个五折?

    天底下什么生意是一下子就办成的?一页书你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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