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殉葬

    第一百五十八章 殉葬 (第2/3页)

王朝本身的建立和文字构造及语法构造所达到的水平,都充分地证明这一点。

    商朝奴隶制的详细情况,还缺乏足以说明的直接材料。对于甲骨文里的“象”字,一种比较流行的解释,认为这是日下三人的象形,是农民在太阳下面辛勤劳作的形象,由此就说这是农业生产中的奴隶。

    在安阳武官村一座经过两次盗掘的商朝大墓里,殉葬人数多达79人。在殷墟发掘的很多其他墓里,也有杀殉、生殉和杀祭的残骸。通常的解释认为,用以杀祭和殉葬的人全是奴隶。

    这些解释都有很多推测的成分,而且这些解释也还不足说明奴隶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和进行生产的情况。按照无奴派:黄现璠、张广志等人看法,古代社会的所谓臣、妾、奚、仆、畜民等名称代表的都不是奴隶。许多殉葬之人,并非奴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商朝确实存在着奴隶殉葬现象。

    殉葬是指以器物、牲畜或人与佣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以人殉葬是古代丧葬常有的习俗,而殉葬与陪葬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某种手段使活人非正常死亡后以葬于墓中,有自愿或强迫两种形式。

    古代,殉葬制度时废时启,这与各时代文化背景息息相关,注重人道的人不会如此。其中,有的是死者的妻妾、侍仆被随同埋葬,也有用俑、财物、器具等随葬,他们死后会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艳妾都送到坟墓中去。

    用活人殉葬是中国古代一项残忍野蛮的制度,秦汉以后有所收敛,往往代之以木俑、陶俑。秦汉以后就很少有人殉葬。到了辽代,人殉之风死灰复燃,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死后,述律平甚至强迫一百多名大臣殉葬。

    此后,金,元,明初都有殉葬制度,直到明英宗时期结束了殉葬制度,后清初,殉葬制度再次重现,又到了康熙时再次结束了封建时代的殉葬制度,殉葬制度虽被废除,但各种实际的自愿或强迫的殉葬还是存在。

    活人殉葬,在殷商君王死后就很盛行,他们死后往往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艳妾都送到坟墓中去。一些商王大墓中有殉葬人数甚至能达到百人以上。

    其实,史籍关于人殉的记载很多。那时的君王老爷死后,殉葬者不但有美女,还有幸臣仆从,想到了阴曹地府,仍旧做君王,享受生前所享受的。

    商朝的人相信人死以后,灵魂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墓葬是墓主在另一个世界的居所,一切按照「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礼制办事。奴隶主贵族死后,都用奴隶为之殉葬,以供其死后奴役驱使。

    在河南安阳发掘的奴隶主墓葬中,一般都有几个、几十个人殉葬,有的大墓中,有二、三百人殉葬。有的骨架旁放著刀剑,是武士奴隶;有的骨架旁摆著车马,是驾车奴隶;有的骨架残存有狗骨,是养狗奴隶;有的骨架旁没有头骨,头骨在另一边,是被杀后殉葬的奴隶;有的骨架上手骨还被反绑在背后,并有明显的挣扎痕迹,是被活埋殉葬的奴隶。

    说到陵墓和殉葬,让我不得不想起一个暴虐残忍的千古一帝。

    秦始皇动用了70到80多万的人来修建他的陵墓,一直修建到他死后,也没有修好。秦始皇为了不让修陵的人民把他陵墓的秘密传出去便下令把为他修陵的人民全杀了,放在他的陵中为他陪葬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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