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典故三

    第 3 章典故三 (第1/3页)

    原文:齐妇含冤,三年不雨;邹衍下狱,六月飞霜。父仇不共戴天,子道须当爱日。

    译文:齐妇由于含冤死去,这个地方三年没有下雨;由于邹衍冤屈被当做罪犯处理,对天大喊,这个地方在六月里顿时布满了霜降。因为有杀父之仇,这两个人是不能生活在同一个蓝天下的。为人子女者应尽孝道,要珍惜父母健在时,能诚心奉养父母的日子。

    典故:齐妇含冤六月飞霜不共戴天

    齐妇含冤

    西汉丞相于定国的父亲,人称于公,山东省郯城县人,为县衙掌理狱讼的官吏,判断狱讼公平允当,被判的人,莫不心服口服,毫无怨恨。东海有孝妇名周青,年少守寡,没有儿子,事奉婆婆恭敬孝顺,婆婆劝她改嫁,孝妇始终不肯,婆婆曾对邻居说:“我的媳妇事奉我孝顺勤苦,可怜她无子守寡,为了我耽误终身幸福,我年老了,长久托累于她,心中实在不忍,不知如何是好?”于是自杀而死,其女不明实情,诬告孝妇,杀死其母,太守逮捕孝妇严加烤打审问,孝妇不堪重刑,被迫含冤认罪,狱案已成文书具备,送到官府,于公据理为孝妇昭雪,太守不听,于公极力争论不能得,于是抱着已成的狱案文书,痛哭于官府上。太守不理,竟然判处孝妇死刑。孝妇死后,东海郡内,枯旱三年不雨,五谷不熟。后来新任太守到任,询问原故,于公又为孝妇洗雪冤情,太守占卜得知原故,于是亲自祭祀孝妇坟墓,并作表颂扬立碑于墓,天立时大雨,当年东海郡,便得丰收。

    六月飞霜

    邹衍(约公元前340~前260,亦说前305~前240),亦作驺衍。战国末期齐国人,。战国时期,齐国有名的稷下学宫是诸子百家争鸣的重要舞台。邹衍是稷下学宫有名的学者,他知识丰富,“尽言天事”,时称“谈天衍”。传说:某年春天,邹衍来到渔阳郡(今密云西部),见此地依然还是冬天,寒气太盛,草木不长,百姓生活很苦;邹衍上了郡城南边不远的一座小山上,吹起了律管,演奏春之曲。之后,这座小山便飘来暖风,阳光明媚,冰消雪化,树叶绿了、花儿开了;跟着整个渔阳大地变暖。后人把邹衍吹律管的小山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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