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典故三
第 3 章典故三 (第2/3页)
名为黍谷山,山上曾建邹夫子祠,立有邹衍吹律旧地碑;
汉?王充《论衡?感虚》:“邹衍无罪,见拘于燕,当夏五月,仰天而叹,天为陨霜。”《后汉书?刘瑜传》引《淮南子》说:“邹衍事燕惠王,尽忠。左右谮之,王系之,(衍)仰天而哭,五月为之下霜。”邹衍尽忠于燕惠王,而被人诬陷入狱。邹衍在狱中仰天大哭,时正炎夏,却忽然降霜。后以“陨雹飞霜”指遭受冤枉和诬陷。
不共戴天
公元1138年,金国派使者要挟南宋皇帝递降书顺表,宋高宗、秦桧贪生怕死,准备降金。大臣胡铨写《戊午上高宗封事》表示反对:“誓与秦桧等人不共戴天,希望斩下他的人头悬挂城门示众,然后诛杀金国使者。否则自己将蹈东海而死。”
原文:盛世黎民,嬉游于光天化日之下。
译文:天平盛世下生活的黎民百姓,在光线充足的地方,外出游玩,其乐融融。
典故:盛世黎民光天化日
盛世黎民
我们常把普通老百姓叫黎民百姓,其实在古代“黎民”和“百姓”还是有区别的。当年炎帝被蚩尤所逐逃到涿鹿,求助于轩辕黄帝、并结成部落大联盟共同攻打蚩尤之时,虽并非人人有姓,而是一个部落只有几姓的不同氏族群团,但作为一个部落联盟,其姓也就比较可观了。古人好举成数,以百而言多,故称这种军事大联盟中的人群变为“百姓”。而将战败被俘的九黎人,则称作“黎民”,以与“百姓”相区别。是时的“百姓”与后世百姓绝不相同,而是有一定社会性地位的贵族总称。如《国语?楚语》载:“民之彻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以监其官,是为百姓。”而“黎民”或简称为“民”则是奴隶。他们没有家室,也无姓氏,并被刺瞎一目作为特有的标记。他们甚至可以被奴隶主作用人牲,杀死以祭神或殉葬。古时,鬲为炊器,又为葬礼中用的陪葬器皿,故“黎民”也被称作“人鬲”。如《令簋》记:“姜商(赏)令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书?尧典》云:“黎民于变时雍。”蔡沈集传:“黎,黑也,民首皆黑,故曰黎民。”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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