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章典故十

    第 25 章典故十 (第3/3页)

将夫妻的脚系在一起的,不管他们两人相隔多远,终究会走到一起的,如果断裂就夫妻离散。

    原文:朱陈一村而结好,秦晋两国以联姻

    译文:朱姓和陈姓在同一个村子之中,两姓世代都互通婚姻。秦国和晋国曾经战争不断,可是后来却通过联姻而取得了和平。

    典故:秦晋之好

    秦穆公为求将来与中原友好,与当时力量强大的晋国联姻,向晋献公求婚,晋献公就把大女儿嫁给了他。后来,晋献公年迈昏庸,要立小儿子为国君继承人,从而杀死了当时的太子申生。于是,另外的两个儿子夷吾和重耳,分别逃往梁国和翟国避难。再后来,夷吾得到姐夫秦穆公的帮助,做了晋国国君。但是不久,夷吾就与秦国失和,发兵攻打秦国,终遭惨败,还叫儿子公子圉到秦国做人质,这才将两国的关系修好。秦穆公为了联络公子圉,把自己的女儿怀赢嫁给了他。这在当时的社会来说,是一件亲上加亲的事,按理关系应该是很稳固的了。然而公子圉听说自己的父亲病了,外公家又被秦国灭亡,害怕国君的位置会被传给别人,跑回晋国。秦穆公立即决定要帮助重耳当上晋国国君,把逃到楚国的重耳接过来,还要把女儿怀赢改嫁给他,第二年,夷吾一死,公子圉就做了晋国君主,跟秦国不相往来,重耳在秦穆公的帮助下,当上了晋国的新国君,成为有名的“春秋五霸”中的晋文公,秦穆公也在重耳死后不久,借机打败已经成为中原的霸主的晋国,也成了“春秋五霸”之一

    原文:蓝田种玉,雍伯之缘;

    译文:蓝田种玉,是雍伯用玉娶到了美妻徐氏,这也是一段好姻缘。

    典故:蓝田种玉

    《明?程登吉?幼学琼林?卷二?婚姻类》:“‘蓝田种玉’,雍伯之缘;宝窗选婿,林甫之女。”

    杨伯雍为雒阳县人,原以买卖为生,笃行孝道,父母死后,葬於无终山,遂定居焉。山高无水,伯雍自行取水,置于坡上供行人解渴。三年后,有一路人饮之,予其一斗石子,并嘱在高燥平坦有石之处种之,曰:“玉将生于其中。”伯雍未婚,又曰:“尔将得纳贤妻。”言后遂隐。於是伯雍种其石,年年常来视察,果见玉生于石上,人莫知之。有一右北平大族徐氏,其女德行贤淑,人多求婚而遭拒。伯雍往而求之,徐氏笑其痴,因戏之曰:“若得白璧一双,将听凭婚配。”伯雍便往其玉田,取白璧五双为聘。徐氏大惊,唯有将女妻之。皇帝闻而奇之,拜伯雍为大夫。在种玉之处,四角立各高一丈之石柱,其中一顷之地,称之为“玉田”。